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债权人对第三方享有到期债权吗”。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债权人在 符合法律规定 的情形下对第三方享有到期债权。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执行人 不能清偿债务 ,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一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履行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其对被执行人所负的债务,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 (2)第三人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3)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提出; (4)第三人违背上述义务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