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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呆了两个月,取保候审,放人需要带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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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在看守所呆了两个月,取保候审,放人需要带什么”。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在看守所呆了两个月后申请取保候审,放人时需准备以下材料和手续:

一、取保候审申请书

需以书面形式提交,明确说明申请理由,例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或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申请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提出。

二、身份证明及相关授权文件申请人身份证明: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以证明身份及与被取保候审人的关系。律师授权文件:若申请人为律师,需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三、保证人或保证金材料保证人:需提供保证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书面保证书。保证人需满足与案件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条件。保证金:需缴纳保证金并提交缴纳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保证金起点为1000元,具体数额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性质、社会危险性等因素确定。四、案件相关材料

需提交起诉意见书、证据材料等,帮助司法机关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作为审查取保候审申请的参考。

五、办案机关决定与执行审查与决定:办案机关(如机关、)审查材料后,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若批准,会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通知书》。执行与遵守规定:由机关执行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人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及时报告住址、工作单位变动等。违反规定可能被重新拘留。

需注意:取保候审的批准由司法机关综合案件性质、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审查决定,并非提交材料即必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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