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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新规!2024年7月起不再自动扣费,需自行申报缴费!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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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深圳社保新规!2024年7月起不再自动扣费,需自行申报缴费!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深圳社保新规:2024年7月起不再自动扣费,需自行申报缴费

操作流程:

新入职参保登记:

访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http://hrss.sz.gov.cn/szsi/),在线办理参保登记管理,选择“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缴费工资申报,具体路径为“缴费工资申报”→“月度缴费工资申报”。

停保操作(如不想7月缴费):

在线办理参保登记管理,选择“企业职工停保”。

在线办理单位缴费管理,修正7.1-7.20离职员工停止缴费年月,办理减员时间需填写为2024年06月02日。

完成操作后,通过查询服务-申报查询-审核完成后再次打开此页面,查询参保情况(查询明细)。

注意事项:

数据查询与延迟:

数据存在延迟,可在办理完成5分钟后通过查询服务-申报查询-审核完成后再次打开此页面,查询参保情况。

具体查询路径包括:信息查询>>员工信息查询>>人员信息变更记录查询;以及社保缴费客户端的查询统计>>职工缴费登记信息接收情况查询。

新增人员与月份选择:

如在社保上新增人员,社保网上月份默认下月,不能选择当月(如7月新增,默认8月)。若需购买7月社保费,需做补登记(功能在完善中)。

缴费时间建议:

社保缴费客户端如有待办事项,如“社保费未申报信息已生成”或“还未下载职工参保数据”,建议等25日后再提交缴费。

离职员工停保修正:

“修正7.1-7.20离职员工停止缴费年月”功能适用于6月已离职但7月1-20日才操作停保的员工,以避免多缴7月份社保费用。

如7月已缴费,则不能使用该功能修正,需在申报缴费前进行纠正。

征收模式变化:

7月1日起,社保的征收模式由税务局“代征模式”转为“全责征收模式”。当月无参保截止日期,入职参保,离职停保。当月离职员工由第一家单位负责缴纳当月社保。

社保增减员规则:

社保增员方式:当月增当月,即当月增员将产生当月五险费用。

社保减员方式:当月减次月,次月不产生费用。每月25-30号需完成次月社保减员名单的提交。

申报缴纳流程变化:

2024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需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额,并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不再进行社会保险费批量扣款。

线上申报与缴费渠道:

用人单位可通过税务部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深税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申报缴费工资、申报社会保险费及缴纳社会保险费。

完税证明开具:

用人单位在完成社会保险费缴费后,可立即通过线上渠道开具单位社保费完税证明。

图片展示:

请按照上述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社保申报与缴费,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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