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自治县、区,市有关单位:
20xx年,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河池”、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有效地减少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优良及合格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市等26个单位给予表彰奖励。现通报如下:
一、获得表彰奖励的单位名单
(一)优秀等次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化瑶放自治县、宜州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山县、金城江区。
市、市林业局、市运输管理处、市建设规划委员会、市交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消防支队。
(二)良好等次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峨县、东兰县。
市国土资源局、市农机局、市农业局、公路局、市综治办。
(三)合格等次
都安瑶族自治县、南丹县。
市交警支队、河池海事局。
二、奖励金额及奖金来源
(一)获得优秀等次表彰奖励的各县(市)区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安监局每人奖励2500元。
(二)获得良好等次表彰奖励的各县(市)区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安监局每人奖励20xx元。
(三)获得合格等次表彰奖励的各县(市)区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安监局每人奖励1500元。
(四)市直、驻河池中、区直获奖单位奖励金额与各县(市)区获奖等次标准一致,原则上奖励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奖励资金由本单位预算外资金列支。
(五)获得表彰奖励的各县(市)区的奖励资金由市交通局、国土局、交警支队各筹集30000元,市安监局、农机局、公路局、河池海事局各筹集20xx0元解决。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新成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按照、自治区和、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扎实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富裕河池、平安河池、生态河池、文化河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