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以下名单系 组织XX年 月 日,赴台考察成员:姓名 公司 职务 月薪 工龄
1. (成员姓名)
2.
我以个人名义及 名义担保以上成员均经过我们严格审核和调查后,确保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归国。万一发生滞留不归的现象, 将支付给送签单位每人人民币3万元的风险担保金。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 承担。
负责人签名、盖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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