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xx年3月18日
班次:
早班
跟班矿领导:
贺成龙、李乃权
科长:
薛六六
队长:
白七奴、刘完平
带班长:
李全顺
当事人:
刘星星
当班人员:
冯宝富、薛小平、高探平、高勤平、李建亮、薛四有、刘继奎、张卫龙、薛青海、高海龙、冯丑栓(司机)
事故经过:
20xx年3月18日早班,掘进队带班长李全顺带领掘进队作业人员12人,在8109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司机(冯丑栓)割完煤6m后,准备开始支护顶板和两帮,由薛四有和刘继奎开始连网,网片连接好后,由薛小平、李建亮、高海龙、冯宝富开始支护顶板,由刘星星和高探平2人配合支护两帮,两人打好几个锚杆孔后,高探平去给锚杆孔内填锚固剂和锚杆,发现有一根邦锚孔内有余煤未清理干净,使锚固剂无法正常填入孔底,刘星星想用风钻带水将余煤冲洗出来,在正常开启风钻试钻一下时未停钻,直接就单手去开启水管作业,恰在这时把刘星星左手的袖口被锚头绕进去,右手松开风钻, 但开关失灵无法停止转动,把胳膊扭伤,立即升井去医院检查,经柳林县人民医院诊断左尺桡骨骨折。
事故原因:
1、当班掘进工刘星星在操作手持式钻机时,未按《钻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制度操作,未两人配合,单人操作违章作业,安全自保意识淡薄,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是造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职工安全意识不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3、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漏洞,队长、副队长、代班长责任制落实差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4、班前会对当班工作的主要安全注意事项安排不细针对性不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防范措施:
1、在支护过程中,必须双岗双人进行,严禁单人作业。
2、扎实深入开展安全培训,学习作业规程等相关内容,特别是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确保每名职工都熟知自己的岗位操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等。
3、工人在下井前,必须要衣服穿戴整齐,系好袖口,带好安全帽和自救器。
4、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提高自保互保联保意识。
事故处罚:
1、贺成龙(生产矿长):负有带班领导责任,罚款1000元。
2、李乃全(安全副总):负有带班领导责任,罚款1000元。
3、薛六六跟班科队长,负有带班责任,罚款500元。
4、白七奴(掘进队长):对当班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罚款800元。
5、刘完平(掘进副队长):对当班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罚款700元。
6、李全顺(代班长):对当班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罚款700元。
7、刘星星当事人,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罚款1000元。
调查人员:
高云飞、李乃全、贺成龙、李泽伟
被调查人员:
白七奴、刘完平、李全顺、现场作业人员
调查日期:
20xx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