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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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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合集

  立合同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服务条款

  兹因甲方就证券投资,委托乙方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事项,经双方同意签定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咨询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关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

  (二)就本合同规定的咨询内容应以下列方式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

  1.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报告(约定方式含电话、手机短信、传真、e-mail)

  2.于营业时间内接受甲方机动性咨询。

  第二条咨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

  (一)会员制

  1.短信会员/季送xx个月

  2.金卡会员/季送xx个月

  3.贵宾会员/季送xx个月

  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创造四倍于其所交付相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免费延期,直至达成此项承诺为止。

  合同资费共计人民币¥xx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提成制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做为该笔操作咨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第三条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受托事务,除应遵守主管机关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并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

  (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证券投资行为。

  (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是基于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

  (二)甲方的证券投资行为,是甲方与证券发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经纪商间的关系。乙方仅是提供证券投资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投资事务。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证券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执行,有效时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日止。共计xx个月。

  第六条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扣除已使用咨询时间成本后剩余的费用。

  (三)合同终止时,因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所必要的传输出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与已缴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将从退还的咨询报酬中扣减或向甲方请求给付。

  (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日:签约日:

服务合同合集

  甲方:

  乙方:(乘客)

  根据环保和输堵工程的需要,公司为大家提供班车接送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班车服务。

  二、接送地点:至往返双程,如遇道路施工,交通等情况,需要改变路线或站点时,乙方应配合。

  三、班车费用:每月X元,每月按22天计算,按月一次性收费,法定节假日或生病、出差、有事等未能乘车,甲方不予退费。如因燃油价格变动或因因素而导致班车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甲方在每月最后X日内有专人收费,乙方凭甲方出具的收费凭证在乘车证上注册后方可乘车。

  五、甲方责任:提供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经培训合格的驾驶员,确保安全,正点接送乘客,如预车辆发生故障,甲方随时安排替代车辆或租用其他车辆接送乘客,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责任:乙方必须按约定时间、地点准时等待班车,乙方临时有事不乘坐班车时,须提前通知公司或司机,在班车运行中请不要拨打司机电话以免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七、安全责任:乘客登上班车后由司机管理,负责乘客安全。乘客乘车时,如有意外事故发生,所产生的必要且合理的.实际费用,先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部分,由相关部门裁定解决,如因第三方造成的事故,按交管部门裁定承担相应责任。

  八、争议处理:为确保班车正常运行,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单方终止协议,必须承担协议期间内的班车费用,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达成共识,提交当地人民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人: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服务合同合集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装修企业)

  丙方:(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合法拥有______小区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室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

  为了加强______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_____时至次日_____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除杭州市第 141 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六、管理服务费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 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七、违约责任:

  1、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

  2、对于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装修企业停工整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管单位可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

  3、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纠纷的解决: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

  2、

  3、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 ( 盖章1,后即日生效,装修人、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合集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维修车辆

  1.车牌号2.发动机号3.颜色4.车型5.vin代码/车架号6.行公里数

  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维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维修价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车辆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第: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转账□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方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方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桂林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

  4

  甲方:十堰杰德利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销售形式

  1、甲方汽车以厂家直销方式挂靠到乙方汽车经营所在地,乙方提供合法经营手续和经营场所。

  2、甲方派专业营销人员驻乙方经营所在地对样车及监控车管理。

  3、乙方给终端用户开上户车辆及上户各项协调工作,甲方给乙方开票。

  4、利润分配如下:

  4-1、单台车销售价格在十万元以下每台车甲方给乙方返利八百元。

  4-2、单台车销售价格在十万至十五万元之间,单台车甲方给乙方返利一千五百元。

  4-3、单台车销售价格在十五万以上单台车甲方给乙方返利二千元。

  4-4、现款车辆由乙方直接从车款中按以上返利标准扣除,销贷车辆返利由甲方对乙方支付。

  5、甲方与乙方协商后达成本年度销售任务及返利情况如下;

  5-1、甲方为乙方所定的年度最低销量为60台,达到60台(车)每台返利500元。

  5-2、年销量达到80台时,每台(车)返利700元。

  5-3、年销量达到100台时,每台(车)返利1000元。

  5-4、年销量超过100台时,每台(车)返利1500元。

  5-5、年销量低于60台时,乙方不享有年终返利奖励。

  二、样车及监控车的管理

  1、样车及监控车资源由甲方提供。

  2、样车监控车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作转让、抵押。

  3、样车监控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实施改装、加工、添减附件,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处理样车及监控车价格调整异地调动权。

  5、乙方有权对整车检查验收,及样车监控车给甲方办理相应的财务手续。

  6、乙方负责协议好技术监督、工商部门合作关系,保证甲方利益不受损害。

  7、在甲方产品进驻乙方协议中所规定的销售区域并在规定的销售日期内,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产品及驻点销售人员的利益及安全不受任何损害。若出现甲方样车产品损坏或者与原配置部件不符及驻点人员利益和人身遭受侵害,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力责任。

  三、销售区域

  甲方产品在省市为唯一的销售网点,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区域内设置销售同类型产品,周边市、县除外并以乙方为中心。甲方销售人员在周边地区市场发生的业务,均在乙方处开具订单,并计入乙方年度销售量给予奖励。

  四、付款方式

  1、甲方对乙方实行“即销即付”结算方式,现金销售,乙方足额付甲方车款后,甲方方可转让车辆手续及车辆。

  2、分期付款车辆,甲方可依据用户要求选择分期付款单位作消费信贷,分期付款单位作第三方称为丙方,丙方给乙方办理相应财务手续,乙方给甲方办理财务手续,分期付款车款在两周内汇到甲方指定账户。

  3、定向销售车辆,甲方或乙方根据用户要求选装配置,给用户签订订车协议加盖乙方合同章。

  五、售后服务

  1、甲方在乙方经营所在区域建立服务站。

  2、售后服务细节详见售后服务章程,售后服务协议及相关说明。

  六、本协议签订,望双方共同遵守,若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在协议签订所在地解决。

  七、签订协议地点:湖北省十堰市

  八、协议以各自签章后生效,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九、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十堰杰德利工贸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湖北十堰市白浪马路村一组地址:

  开户行:茅箭工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服务合同合集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演出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演出时间:

  2、演出地点:

  3、演出两场总服务费88000元(大写:捌万捌仟元整)。

  4、服务费给付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首付给甲方服务费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作为定金,剩余的服务费在乙方演出结束当日乙方一次性付清。

  5、甲方演出的人员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提供演出场地。

  6、甲方演出器材、人员的运输费、住宿费由乙方负责。

  7、甲方演出人员在演出期间的餐费由乙方负责。

  8、甲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节目单按时演出。

  9、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迟延支付服务费的,甲方可以催告期在一周之内付清。到期后仍未支付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本次活动费的2倍。

  2.如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法赔偿。

  备注:

  1.因外因或对方原因导致演出中途停电或电压不稳定等因素致使演出无法进行或中断的由乙方承担后果。

  2.因自然灾害或雨、雷、风天气导致演出无法进行的由乙方承担后果。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地人民管辖。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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