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通讯费补贴制度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手机通讯费管理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引导员工合理使用通讯工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各职能部门、苗圃分公司在岗人员,适用于本制度内相关通讯费管理分配
三、职责
    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监督与落实
四、原则
    公平、合理、有效的利用通讯工具,提高工作效率
五、话费报销凭证
    享受通讯费补贴人员每月以话费缴纳单作为凭证报销
六、通讯费报销要求
    1.手机话费报销超标准的按标准报,不足标准的以票面金额据实报销,每月10日前将话费缴纳单交到行政部,由行政部相关负责人统一到财务报账,因个人因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交纳话费单人员,次月不予补报。
    2.所有享受电话补贴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发现一次关机,列入绩效考核50元/次,累计三次取消电话费补贴。
    3.所有享受电话费补贴人员,必须手执手机是本人户名,除本人以外任何户名都不予以报销。
    4.所有享受报销话费人员,如手机将要更换号码,请第一时间到行政部备案,因本人延误期限导致当月话费不能报销的人员,次月不予以补报。
七、其他
    1.各职能部门、苗圃分公司人员如因业务工作量大,可附说明提交申请,得到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可按季度酌情调整话费补贴标准
    2.春节放假当月所有享受话费补贴人员不做报销处理
八、手机通讯费补贴标准
通讯费补贴标准
| 序号 | 人员 | 电话费报销标准 | 
| 1 | 常务副总 | 400元/月 | 
| 2 | 副总、总监、副总监 | 300元/月 | 
| 3 | 、副 | 200元/月 | 
| 4 | 主管(含经理) | 150元/月 | 
| 5 | 技术员、统计员 | 100元/月 | 
| 6 | 资料员 | 80元/月 | 
| 7 | 行政专员 | 80元/月 | 
| 8 | 行政内勤 | 80元/月 | 
| 9 | 司机 | 80元/月 | 
 |  |  | 
附件:手机通讯费调整申请表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草业公司行政部
 
手机通讯费调整申请表
| 姓名 |  | 性别 |  | 手机号码 |  | 
| 入职时间 |  | 所在部门 |  | 
| 岗位名称 |  | 直接上级 |  | 
| 调整话费标准说明 |  | 
| 所在部门 意    见  | 直接上级(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 
| 行政部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总经理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