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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中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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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中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今年是实施“六 · 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现行颁布实施 30周年。当前,全区上下正掀起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的热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根据《关于开展 20xx年“ 12· 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白法治办通字〔 x2〕 ]16号)的要求, 结合我区科学发展、“四化同步”、“五带互动”的工作实际, 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贯彻落实“六 · 五”普法规划和全国常委会决议,突出宣传,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 活动主题

  “弘扬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建设法治白云 ”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初。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

  (二)、开展“ 12· 4”法制宣传日活动。由区司法局牵头,在 12月 4日共同在白云区文化宫设立宣传点,各相关单位在此设立宣传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在区委区的领导下,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由区司法局牵头,区各属机关单位配合,通力协作,各负各责,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紧密结合实际,大力宣传以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与此同时,结合“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公德意识和文明意识,全力搞好“ 12· 4”法制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六·五”普法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及时反馈上报信息。“ 12· 4”法制日宣传活动情况及时总结,并上报送省厅、市局、区依治办。

“12.4”中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x年,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确立十周年,为了宣传和展示“五五”普法成就,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进全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区将于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2月20日开展“12·4”法制宣传月宣传活动。现就做好20xx年“12·4”法制宣传月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的“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二、时间安排

  从20xx年11月20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

  三、宣传重点

  要大力宣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廉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要大力宣传“五五”普法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司法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宣传我区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城区创建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宣传在“五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

  四、活动内容

  20xx年“12·4”法制宣传月活动期间,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通过区办公楼广告宣传屏滚动播放12.4的法制宣传及相关宣传口号,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2、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事处要结合本部门实际,以张贴宣传日活动标语、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制成果展示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等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报道活动;出动宣传车到全区主要街头及部分社区开展法制宣传。

  3、各事处要及时更换在主要街道、重点社区设置的法制宣传栏内容。

  4、区科技、文体、卫生、农委、计生、五一路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要结合“三下乡”活动,开展“送法下乡”,向农村赠送法书、光盘、法制宣传挂图、法制春联等宣传资料。

  5、教育系统要组织全区青少年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6、区法宣办在“12·4”活动期间将开展“五个一活动”,即:

  (1)建立一个法制宣传博客。利用网络资源在新浪网开通x区法制宣传博客,设文件精神、普法活动、志愿者活动、法律知识等栏目,并利用留言板功能和评能进行互动交流。

  (2)开展一次大型法制讲座。区法宣办将于12月中旬邀请知名专家、教授为全区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3)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联合对全区各级干部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4)组织一次“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为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拟组织五个街道司法所人员举办Xx区“人民调解法”有奖知识竞赛。

  (5)开展一次法律援助志愿活动。12月2日,特邀河北北方学院教授在胜利北路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义务为居民进行法律咨询、代书、诉讼评估等服务。

  五、20xx年“12·4”法制宣传月活动口号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广泛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增强法制观念 建设法治

  弘扬法治文化 传播法治文明

  增强公识 提高公民法律素养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积极推进依法治理

  学法律 讲权利 讲义务 讲责任

  六、工作要求

  要积极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不断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既要运用好座谈会、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制展览、法制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方式,又要探索新途径,拓展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法制宣传、手机信息法制宣传等宣传手段和渠道,把法制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宣传活动期间,各部门、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口号,辖区内的社区和乡村要及时更换法制宣传专栏。

  要切实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新闻、法制节目。要加强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新闻宣传,使其更加深入人心。

  要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使“12·4”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成为法制宣传的重要舞台和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有效手段。区直各部门要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好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精心筹划,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并将开展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区法宣办。

“12.4”中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进一步落实 “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六五”普法期间师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师生遵纪守法意识,使全校师生明确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法治附小、幸福附小的良好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

  二、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三、活动时间:12月2日到12月6日。

  四、活动对象:全校师生

  五、活动内容及主要形式:开展“七个一”活动

  1.举行一次以普法为重点的国旗下讲话。

  12月2日,以“法制在我心中”为主题进行一次国旗下的讲话。(由张盛辉老师负责)

  2.营造一种浓厚法制宣传氛围。学校LED屏滚动播放法制宣传标语一周。(内容如下,由饶俪婷老师负责)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共筑伟大

  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科学发展

  增强观念 推进依法治国

  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法治学校建设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学法律 讲权利讲责任 讲义务

  弘扬法治文化 传播法治文明

  3.通过红领巾广播站进行一周的法制宣传教育。(由少先队负责)

  4.开展一次“学法、知法、守法”征文活动。四至六年级每班选送3篇征文,12月5日之前上交学校保卫科,学校将组织评奖。

  5.组织一次教师普法考试。根据闽教法〔20xx〕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教师进行教育普法考试考核的通知》要求(相关文件见校园网——安全教育专栏),12月5日前学校将组织全体教师参加20xx年福建省教师教育普法知识考试。考核结果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及格的,一年内不得评优、晋级。(保卫科负责)

  6.召开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各班级12月6日开展一次 “与法同行”主题班队活动,并将活动小结上交学校保卫科。(由各班主任负责,在12月9日之前上交活动小结)

  7.开展一次普法服务活动。结合“小手拉大手”学生带法回家活动,通过“校讯通”发送法制短信等途径,开展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另外,法制宣传日期间,学校还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上放学期间学生过马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即时通报。为保证学校门口道路交通畅通,学校规定:上放学有过马路的同学必须从校门口的斑马线在交警及老师的护送下安全过马路,不得从高岩路口或电视台门口的斑马线过马路,请各班主任对学生进行一次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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