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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部分营业转让问题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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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部分营业转让问题探究 江珞伊 张晓霞 苏鸿鹏 ([1]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5; 北京 l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摘要关键词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部分转让,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学者对此的相关研究也较少,其较之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 个人独资企业 部分转让债权债务竞业禁止 转让,关系更为复杂,问题更为突出。故本文从债权、债务、竟业禁止三个方面对个人独资企业的部分转让问题进行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分转让时的债权应按如下方式分配: (1)个人独资企业部分转让前的债权应首先由当事人自 行约定,当事人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的约定。由于债权是一种 利益分配,所以其要求理应比债务承担的要求低,应赋予当事 人自行约定的自由,并且以其约定的分配方式优先。(2)当事 人没有约定的,债权应当由受让人享有。根据上文中的论述, 根据个人企业的性,债权债务理应作为一体,都由受让人 享有或承担。有些学者认为债权应当由转让人享有,但是笔 者认为,如果只要求受让人承担债务,而不要求其享有债权, 对受让人来说末免太不公平。(3)善意第三人向受让人偿还 债务后免责。善意第三人一般不知企业已经发生投资人变更, 由于其发生的债务是和企业产生的,其向负责经营企业的受 让人偿还债务后就应该免责,应由转让人向受让人进行追偿。 3竞业禁止 由于在部分转让的情况下,转让人仍没有退出企业的经 营,其仍有经营相似企业的可能性,故在竞业禁止方面理应有 更加严格的要求。 3.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由于在商事活动中,每个行业的竞争力度、每个企业的商 业秘密的竞争优势千差万别,法律难以对每种情况作出相应 的规定,或者统一的普适性的规定。战而,双方当事人对此有 约定的,应该从其约定。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全部转让,即 受让人全部接收原企业;另一种是部分转让,日¨转让人将企业 的部分营业转让出去,自己并不退出企业经营。在全部转让 情形下,企业仍是个人独资企业,只是应进行投资人工商变更 登记,其权利义务关系也较为明确:但是对于部分转让,由于 转让人并没有退出市场,其还有可能从事相关经营,所以其在 竟业禁止方面应有更为严格的,同时,由于原个人独资企 业还存在,故其债权与债务的承担问题也缺乏明确的规定。故 本文拟从这债务、债权、竟业禁止三个方面对个人独资企业的 部分营业转让问题予以探究。 l债务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前的债务承担,《个人独资企业法》 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而在部分转让的情况下,由于原企业还 存在,故其债务承担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部分转让情况 下的债务承担应按如下顺序: 1.1应先以转让的企业资产优先偿还 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的法人资格,但是其在人 格上具有相对的性。而且债务是在企业运作时为了企业 的运营而产生,虽然企业的投资人发生了变化,但是企业的本 质并没有改变,战而,债务应先由转让的企业资产优先偿还。 1.2企业资产不足以偿还的,应由受让人偿还 在企业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应有受让人来承 担剩余债务,理由如下:(I)受让人在购买企业的部分营业权 3.2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参照相应的法律,转让人在两 时,理应对企业的运营情况及债权、债务做出详细的考查,其 年内不得从事与转让企业相竞争的行业 愿意购买该企业,则表明其自愿承担风险。(2)个人独资企业 但在当事人没有对此作出约定的情况下,由于现阶段很多 转让后受让人是独资企业的现任投资人,自然也就成了债务 经营者对竞业禁止并没有很深刻的理解,忽视此方面的法律可 的直接承担者。从法理上分析,由于个人独资企业财产所有 能性较大。而在个人独资企业部分转让的场合,转让人仍然有 权归属投资人,现投资人(受让人)若不对企业转让前的债务 可能会从事相关行业,同时,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一些客户与 承担责任又可以处分企业财产,无异于企业不承担责任。因 公司的客户不同,其大多是建立在转让人于客户的良好关系 此,受让人必须承担企业转让前的债务,这是与独资企业的相 上,如果不限定一定的竟业禁止规定,转让人在短时间内再度 从事与转让企业相竞争的行业,其客户资源都不会转移,这对 对性和保护债权人的原则相适应的。 1.3转让人应承担补充责任,并以为转让的企业资产优先清偿 受让人来说,未免太不公平,也不利于促进商事交易的进行。 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为了防止营业转让人将企业转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独资企业的部分转让情 让给一个没有偿债能力的受让人,最终导致债权人的债权落 况发生的越来越多,而相关法律却处于空白状态,令很多交易 空,因此法律应规定转让人对转让前存在的企业债务承担责 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无所适从,希望相关立法能够尽快完善, 任,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2)企业债务是在 更好地保护交易人的权利,保障商事交易的便捷与安全。 转让人经营时产生的,其对债务的产生负有一定的责任。故, 即便企业已经转让,其仍然应承担补充责任。 参考文献 1.4双方在合同中对债务做出明确约定的,在受让人清偿 后,可以向转让人追偿 【1】任晓剐,王耀.论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j】法制与经济,2oo9(1). 【2】张淑英浅论个人独资企业转让产生的几个法律问心J】_法制与经济,2011(11) f3】袁国林,裴汉杰.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谁应当承担原债务【J】_中国工会财会, 2010(6) 【4 秦康美,4]王奇.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法律问题探析【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 科学版,2009(3) 【51刘艺灵个人独资企业的转让和继承【J】甘肃成人教育学院学 ̄t/,2oo30) 如果双方已经在合同中对债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债权 人依旧有权向受让人要求清偿,但是,如果受让人的赔偿数额 超过了合同中约定的数额,可以根据合同,向转让人要求赔偿。 2债权 债权是否转移从本质上来说对于企业的债务人是没有影 响的,因为债权不管是由转让人享有还是受让人享有,都没有 增加债务人的负担。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笔者认为部 140 一科教导刊r电子版J・2013年第五期r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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