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
摘要 :
环境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各国环境资源问题日益突出。我国的环境问题亦日渐突出,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方面,需要加强二者的协调。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还处于综合防治”阶段,没能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建立符合生态规律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的调整社会与环境的关系,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现有的法律法规亟待修改和完善。环境管理上则偏重于微观管理工作,上块块”管理,没有站在社会经济发展转变的角度,开展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和引导行业发展。解决资源环境问题,也不能仅仅单独对资源环境加以保护的问题去考虑,应当综合衡量环境与发展、科技进步与居民消费之间的生态系统 ,制订一系列具有指导性的、原则性的环境战略、法律。
关键词:环境 资源 保护 法制 环保 正文:
一、环境与资源问题的发生和发展
环境问题是随着人类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随着人类生产力的提高,人口数量也迅速增长。人口的增长又反过来要求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如此循环作用,直至现代,环境问题发展到十分尖锐的地步。环境问题的历史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生态环境的早期破坏
此阶段从人类出现开始直到产业,跟后两个阶段相比,是一个漫长的时期。在该阶段,人类经历了从以采集狩猎为生的游牧生活到以耕种和养殖为生的定居生活的转变。随着种植、养殖和渔业的发展,人类社会开始第一次劳动大分工。人类从完全依赖大自然的恩赐转变到自觉利用土地、生物、陆地水体和海洋等自然资源。人类社会需要更多的资源来扩大物质生产规模,便开始出现烧荒、垦荒、兴修水利工程等改造活动,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土壤盐渍化或沼泽化等问题。但总的说来,这一阶段的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还是局部的,没有达到影响整个生物圈的程度。
(二)、近代城市环境问题
此阶段从工业开始到八十年代发现南极上空的臭氧洞为止。工业(从农业占优势的经济向工业占优势的经济的迅速过渡称为工业)是世界史的一个新时期的起点,此后的环境问题也开始出现新的特点并日益复杂化和全球化。十八世纪后期欧洲的一系列发明和技术革新大大提高了人类社会的生产力,人类开始插上技术的翅膀,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开采和消耗能源和其他自然资源。随着发达国家环境状况的改善,发展中国家却开始步发达国家的后尘,重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老路,城市环境问题有过之而无不 及,同时伴随着严重的生态破坏。
(三)、当代环境问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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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4年英国科学家发现、1985年美国科学家证实南极上空出现的"臭氧洞"开始,人类环境问题发展到当代环境问题阶段。这一阶段环境问题的特征是,在全球范围内出现了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征兆,目前这些征兆集中在酸雨、臭氧层破坏和全球变暖三大全球性大气环境问题上。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的城市环境问题和生态破坏、一些国家的贫困化愈演愈烈,水资源短缺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发生,其他资源(包括能源)也相继出现将要耗竭的信号。这一切表明,生物圈这一生命支持系统对人类社会的支撑已接近它的极限。这还表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长远性 2.环境问题的发生和发展
二、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在追求GDP增长的同时,环境一直在默默承受着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沉重负担。工业污染、洋垃圾的流入和处理、水污染、空气污染充斥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了一系列危害环境的典型事件。
(一)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1,大气污染状况。伴随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迅猛发展,空气污染日趋严重。由于我国以煤为主要能源,大气污染物中烟尘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大部分来源于燃煤,使得工业和人口集中的城市产生严重的大气污染。2006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88.8万吨,烟尘排放量为1078.4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807.5万吨。全国酸雨发生频率在5%以上的区域占国土面积的32.6%,酸雨发生频率在25%以上区域占国土面积的15.4%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能源,因此,控制煤烟型大气污染是我国大气污染的重中之重。大气污染治理只有防患于未然才能以小的代价取得合适的效果。
2,水体污染状况。我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属中度污染。在国家环境监测网监测的74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I-III类,IV、V类,劣V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0%、32%和28%。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和氨氮。七大水系中,珠江、长江水质良好,松花江、黄河、淮河为中度污染,辽河、海河为重度污染。太湖、滇池为劣V类水质,巢湖为V类水质。。全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形势仍然严峻,没有明显好转的迹象。
3,空气污染状况。空气污染严重。经济发展速度加快,人类的排放污染案物的速度远远大于自然自身消化吸收的能力。城市中,汽车尾气的排放、工矿区排放的烟气、化工厂排放的有毒气体等等,无不在侵蚀着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然而,同时人们对森林的砍伐、对树木的砍伐、对草地的破坏,使大自然的净化能力大大减少。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遏制。 5,海洋污染现状
目前,我国的海洋环境,总的来看,基本上还是处于良好状态。但在某些沿岸的海湾、河口及局部海域,如大连湾、辽河口、锦州湾、渤海湾、莱州湾和胶州湾等,环境污染比较严重;某些海洋水产资源衰落,渔获量减少,少数珍贵海产品受损,一些海洋水产资源质量受到影响;部分滩涂荒废,滨海环境遭到损害。就海区而言,渤海沿岸污染较严重,东海和黄海次之,南海污染较轻。 6,土壤的重金属污染
随着工业、城市污染的加剧和农用化学物质种类、数量的增加,土壤重金属污染日益严重,污染程度在加剧,面积在逐年扩大。重金属污染物在土壤中移动差、滞留时间长、不能被微生物降解,并可经水、植物等介质最终影响人类健康。
(二)自然资源减少失衡
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太大,致使人均资源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自然资源的人均占有量都在世界平均值以下: 水资源为1/4(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六。但人均占有量2 200立方米,被列为世界13个贫水国之一),森林资源为1/10, 耕地资源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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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美国的1/10), 45种主要矿产资源为世界人均的1/2。加之资源的分布不平衡,气候、地形条件的,以及多年来开发利用不尽合理、科学,造成资源的巨大损失和浪费.联合国《2002年中国人类发展报告》指出,环境问题使中国损失GDP的3.5---8%。中国作为世界受污染最严重的国家,正处于十字路口,目前的路是“危险之路 ”。
三、环境与资源问题产生的原因
环境与资源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大致可分为两类: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由自然力引起的为原生环境问题,也称第一环境问题,如火山喷发、地震、洪涝、干旱、滑坡等等引起的环境问题。由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生态系统破坏和环境污染,反过来又危机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现象,为次生环境问题,也叫第二环境问题。次生环境问题包括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方面。目前人们所说的环境问题
一般是指次生环境问题。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口压力 庞大的人口压力和较高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对全球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形成较大的人口压力。人口持续增长,对物质资料的需求和消耗随之增多,最终会超过环境供给资源和净化废弃物的能力,进而出现种种资源和环境问题。
(二)、资源的不合理利用 一方面对可再生资源的开发速度超过了开发资源本身及
其代替品的补给再生速度,对不可再生资源加速其耗竭的速度。另一方面由于生态意识淡薄,长期采用有害于环境的生产方法,把无污染技术和环境资源的管理置之度外,结果导致环境问题。
(三)、片面追求经济增长。传统的发展模式关注的只是经济领域的活动,其目标是
产值和利润的增长,物质财富的增加。人们采取了以损害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其结果是在全球范围内相继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四、环境与资源保律体系相关规定
环境与资源保律体系是指由国家制定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互相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体系主要包括下列几个组成部分:
(一)、关于保护环境资源的规定。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
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与其他公害”;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19年12月26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规定环境法的目的和任务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与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三)、环境资源单行法规。目前,我国已经颁布单行法律法规主要有《大气污染防
治法》及其实施细则、《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环境标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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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部门法中关于保护环境资源的法律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通则》第83条关于不动产相邻关系的规定。
五、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中的不完善
自《环境保》19年修改至今近20年。面对日益恶劣的自然环境,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覆盖领域不全,存在着一些重要的立法空白。在《环评法(草案)》第四条曾规定,制定对环境有显著影响的区域开发、产业发展、自然资源开发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即将一定类型的列入环评范围。这本来可以成为我国纳入法律环评的契机,但最终被以缺乏可操作性、缺乏经验、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等理由而在正式立法中删除 。由于法规、的实施作用范围广,影响深远一旦有误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二)、环境法律配套滞后,不易操作、原则性规定多,影响了法律的贯彻执行。在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虽然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却没有明确参与范围。大项目或污染重的项目,各级可以重视把关,中、小型建设项目却不在评价”之列。 (三)、许多新的制度与理念未能体现。排污权交易都没能在法律中规定。对当前环境问题针对性不强,缺少一部专门约束行为的环境法律。如地方保护问题等。 (四)、环境法律法规中的处罚力度弱,缺乏强制手段,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现行法律,对环境污染处罚力度不够。
六、加强环境与资源法制建设
(一)、加强环境资源立法,做到有法可依。
当前要研究制定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资源能源节约方面,研究制定能源法、原子能法;第二,污染控制方面,研究制定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第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研究制定自然保护区法、海岛保等。与此同时,要抓紧对已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有些环境与资源法律法规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亟待修改和完善。提高环境资源立法质量,还应当注意做好以下“三个结合”:(一)环境资源立法与其他相关立法结合。加强环境资源保护需要整个法律法规体系协调一致共同发挥作用。保护环境资源,不仅要研究制定好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而且要重视在其他法律法规中切实体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二)法律法规与配套规范性文件结合。在每一部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中,都有一定数量的授权性规范条款,要求及其有关部门、地方和制定与法律配套的行规、部门规章、规划、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三)法律调整和其他手段调整结合。虽然离开法律法规是万万不行的,但法律法规绝非万能。调整社会关系的有效手段多种多样,法律规范只是其中之一,法律手段功能的发挥需要与行政、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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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以及道德规范等多种手段共同实现。
(二)、加强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1.强化环境资源领域内的执法职能和司法机关司法职能。各级及其有关部门是环境资源保护的行政执法主体。法律的执行情况如何,关键在于及其有关部门。2.强化权力机关对环境资源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主要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全面保证国家法律的有效实施,通过法定程序,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实施法律情况的监督。权力机关监督的主体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三)、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公众参与,提高全民族的环境资源意识和法制观念。
加强环境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社会成员知法、守法,是环境资源保护事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这项工作的重点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进行以有关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为重点的宣传培训。领导干部既包括国家机关的有关领导,也包括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第二,进行以广大群众树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为重点的宣传教育。要积极组织、正确引导,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环境资源保护事业的社会风气和良好习惯。第三,按照各级批准的工作报告的要求,搞好信息公开,在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七、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解决措施
我国环境保护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环境污染仍然较重,污染减排压力有增无减,潜在环境问题不断显现,一些重特大环境事件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和艰巨的环保任务,我们要借鉴经验教训,积极探索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道路。
(一)、要坚决打好污染减排决胜战,以倒逼机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深入研究健全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探索建立减排目标着眼环境质量、减排任务立足环境质量、减排考核依据环境质量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通过污染减排的倒逼传导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二)、要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源头控制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盲目扩张,强化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健全环评、评估、审批责任追究机制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国民经济体系和社会组织体系。
(三)、要健全并完善环境法规标准体系,以环境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完善鼓励节能环保的财税体系,研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不断深化绿色税收、绿色证券、绿色采购、绿色贸易等环境经济,加快推进环境标准管理体系建设,严格环境准入。
(四)、要增强环境科技创新和支撑能力,以市场导向发展壮大环保产业。加快发展新兴战略性产业和环保技术,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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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利用和减少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促进绿色经济发展壮大,引领技术升级,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 (五)、要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以绿色生活助推消费模式转变。坚持把环境保护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把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集中力量解决重金属污染等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同时,积极倡导适度消费和绿色消费,改变导致对自身生存环境破坏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要想彻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发挥社会各种力量加强监督管理,并对违法者落实责任也非常重要。只有有严厉的惩戒措施,才能有效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结论
环境与资源是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它的多少好坏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的质量。人类只有一个地球,保护环境与资源也是我们每个人所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保护资源保护环境,这既是我们的责任又是我们的义务。 环境法的基础是人的利益需求的多样性和环境满足人类多种需求的能力,环境问题发产生的本质原因是人类在追求和实现生存和生活质量的利益要求时单纯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环境生态利益所导致的。近年来不断发生的环境事件,表明公众基本生存权、健康权日益普遍受到侵害,突出了中国环境法制度体系的缺失和弊端,迫切需要修改现行法律体系,完善法制建设。唯有如此,才可确保每个人享有一种富有自然美的自然资源的权利、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以与自然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活情趣的权利。
参考论文
1.《国家环保局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环境与资源保》曹明德。 3·《法理学》张显明。
4.《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版焦洪昌。
5·百度百科·环境与资源保
6·金瑞林:《环境与资源保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0版。 7.董建辉:《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西北大学出版社20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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