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
指标取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取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建发[2012]13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2.06 【实施日期】2012.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取值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
(渝建发〔2012〕13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推动建设行业技术进步,引导建设行业技术创新,规范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取值,加强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应用管理,保障建筑节能工程实施效果,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取值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重庆市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取值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建设行业技术进步,引导建设行业技术创新,规范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取值,加强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应用管理,保障建筑节能工程实施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是指导热系数、传热系数、蓄热系数、修正系数、比热容等计算建筑节能率需要采用的
建筑材料性能指标。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取值应符合《重庆市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计算参数目录》(以下简称“参数目录”)规定。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材料热物理能指标取值的监督管理以及《参数目录》的制定和修订,《参数目录》原则上每季度发布1次。
第二章参数目录制定
第五条相关建筑材料已有国家或行业标准明确其热物理性能指标的,《参数目录》可
直接采用其热物理性能指标。当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明确的热物理性能指标不一致的,《参数目录》可直接采用国家标准明确的热物理性能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