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名下的所有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资金帐务管理,并负责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实物登记帐卡档案。
2、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申购备案、验收备案、使用资料备案。负责公司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公司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公司运输工具购置、维护和使用管理。
3、各公司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根据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型修维、更新及费用计划;并组织年度(每年底)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4、各公司及使用部门,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明确设备使用、保管、维护责任人, 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四、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
1、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提出申请,报经公司办公会研究,董事长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购置。
2、固定资产购进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并填写“验收单”(一式三份,财务资产部、综合管理部、使用单位)。
3、固定资产安装完毕后填写“固定资产使用单”报财务资产部,财务资产部根据“固定资产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帐卡(一式三份,财务资产部、综合管理部、使用单位),并通知使用单位办理领用签字手续。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和借出。
2、公司内部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须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领导同意及经办人签字,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和资产转移手续。 3、公司对外固定资产的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主管单位要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价值不得低于折余价值。对外处理固定资产须由主管单位提出处理原因、价值,经相关程序评估、确认价值,报经公司办公会通过、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财务、上报等手续。
六、 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封存,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封存单(一式三份,财务资产部、综合管理部、使用单位),履行有关程序并报经总经理批复、董事长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1、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不能动迁,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
变必须拆除的;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2、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可由使用单位封存、保管,并报财务资产部、综合管理部备案。
3、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使用,由使用单位填写启封单,并报财务资产部、综合管理部备案。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
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单位每年底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 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要写出书面情况,经单位领导签署意见,报知总经理批复、董事长批准后,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八、凡个人领用的固定资产(包括代管学校固定资产),在调出部门、公司或退休时,须办理移交手续和交回实物。
九、本办法经2008年6月20日公司办公会议通过,即日起执行。 十、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