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讨
(1.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三工街道兴安社区卫生服务站, 乌鲁木齐 830011;2.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疾病控制中心, 乌鲁木齐 830011;3.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杭州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乌鲁木齐 830011;4.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病案统计科, 乌鲁木齐 830011)
《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2006~2010年实施计划[1]明确提出了”建立由结防机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的结核病控制服务体系,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肺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是我国重点控制的传染病之一,对肺结核患者坚持早期,联用、适量、规律、全程的治疗原则,正确的治疗方法是达到控制传染源,降低肺结核患者死亡和保护易感人群的关键。在社区长期为肺结核患者进行督导服药工作过程中发现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导致患者治疗中断。因此,对社区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1存在问题
1.1肺结核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使用抗结核病药品为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提供,使用方法为联合用药。治疗过程在严格按照项目服藥要求操作下,在从事结核病防治中,发现未成年患者(<18周岁)按要求(体重计算)服药后,10 d左右均出现尿酸显著升高和谷丙转氨酶异常情况,停止服药及抗酸、护肝治疗后尿酸和谷丙转氨酶异常情况均回复正常,待再次服药10 d左右,再次出现尿酸升高和谷丙转氨酶异常情况。
1.2肺结核患者在诊断明确,住院接受抗结核治疗,治疗药品和方法均与结核病控制项目要求一致,在医院已完成1个月强化期治疗,但患者转入结核病防治项目规范治疗时,
又重新使用项目规定药品和使用方法,造成强化期抗结核病药品重复使用,加重患者肝、肾功能负担,尿酸显著增高和谷丙转氨酶异常情况 ,延长服药疗程。
1.3医师在患者在接受抗结核治疗前,服药前对服药后可能出现药物副作用和治疗期间注意事项交代不清,造成个别患者不予医师配合,督导患者服药面临许多困难[2],不坚持规律用药,对结核病治疗时间长不理解,服药后身体出现不适感觉和病情稍有好转,即认为已治愈而自行停药。有患者服药期间不注意生活细节,不戒烟并大量饮酒造成肝功能损害而中断治疗。
1.4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不到位,①患者对结核病传染方式不了解、不理解,造成患者有恐惧心理,对肺结核能否治愈心存疑虑,直接影响患者治疗疾病信心和治愈效果。②患者家属及身边人员对肺结核的传播途径不了解,不知怎样预防肺结核传染,对肺结核病患者采取排斥态度,增加了患者心理压力,不利于患者治疗和身体康复。③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只限于每年”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没有真正起到和发挥作用,群众并没有掌握到结核病防治知识。
2对策和建议
2.1结核病控制工作繁重而艰巨[3]。对未成年人(<18周岁)肺结核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服药要求操作,使用方法为联合用药。由于未成年人身体各器官都处在生长发育期,服药前应对患者进行严格肝、肾功能等等各项相关指标检测,根据患者年龄生长发育情况并结合体重进行服药量计算,选择合适的药量,坚持早期,联用、适量、规律、全程的治疗原则,在治疗期间加强患者的跟踪、随访、观察,防止尿酸升高和谷丙转氨酶异常等情况发生,保证未成年患者安全用药及痊愈。
2.2肺结核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如果治疗期间在医院已经抗结核治疗,治疗药品和方法均与核病控制项目要求一致,并医院已完成1个月左右强化期治疗,患者转入结核病防治项目规范治疗时,应慎重重新使用项目规定药品和使用方法,避免强化期抗结核病药品重复使用,加重肝、肾功能损害,延长服药疗程。建议:患者如在医院已经开始抗结核治疗,且治疗药品和方法均与核病控制项目要求一致,在医院已完成1个月左右强化期治疗的基础上,进行结核菌痰检验,如果菌痰检验阳性,根据项目要求,再增加2个月个月强化期治疗,如果结核菌痰检验阴性,就应延续医院的强化期治疗,避免因强化期抗结核病药品重复使用,造成肝、肾功能损害和延长服药疗程。
2.3患者在开始接受抗结核治疗时,医师应告知患者服药疗程较长,可有效杀死结核菌,防止复发。医师对服药期间可能出现药物副作用要预先告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鼓励患者坚持规律用药,不能因服药后身体出现不适和病情稍有好转,即认为已治愈而自行停药。建议:管理督导肺结核患者服药的医师,在患者服药期间应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密切观察,掌握患者服药后身体状况,对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对症处理。由于在治疗过程中肺结核病典型症状消失快(如咳嗽、咳痰、发热和盗汗等症状),但并非肺结核病已经治愈,因此,管理患者的医师必须熟练掌握结核病防治知识,告知患者,肺结核病只要坚持早期、联用、适量、规律、全程的治疗原则,是完全可以治愈的。
2.4健康教育是治疗肺结核的重要因素[4] 做好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建议:①做好肺结核患者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有利于医务人员对肺结核患者的管理、督导;可以减轻患者对肺结核能否治愈心存疑虑和恐惧心理,增强患者对肺结核病的认知,使患者懂得服从医嘱,配合治疗。指导患者要有规律生活起居,改变不良的卫生习惯,坚定肺结核病一定能够治愈的信心。②对患者家属、及身边人员进行结核病宣传教育,使其了解、掌握肺结核病防治知识,对肺结核病患者不采取排斥态度,帮助患者消除紧张、焦虑心理,稳定
患者情绪,鼓励患者坚持服药完成治疗。③强化广大群众的结核病防治知识,采取经常性、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树立起正确的健康理念,掌握结核病防治知识,改变不正确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尽早发现并治愈每一例结核病患者,降低患者复发,保护易感人群,达到有效遏制结核病流行和发展的目标。强化对肺结核患者治疗过程的管理和健康教育工作是及其必要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2006--2010年实施计划[M].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6.
[2]郭肖岩,李芳,张修磊,等.山东省社区结核病控制项目实施效果分析[J].中国防痨杂志,2011,33(1):17-20.
[3]马桂英.社区医疗站对结核病的防治[J].中国实用医药,2010,5(32):251.
[4]杜玉芸.结核健康教育和治疗管理[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0,12(29):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