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实施方案
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从2019年开始实行工商管理大类的招生模式,根据学校专业调整、优化方案,2021级工商管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专业包括市场营销和财务管理2个专业。工商管理大类的培养方案按照“2+2”的模式进行培养,因此,学生分流工作安排在大二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
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夯实基础、强化实践、突出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思想,以及规范大类招生培养模式及专业分流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分流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组和工作组,全面负责学院大类招生分类和培养模式决策,以及分流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分流工作组成员见附件1。
领导组和工作组职责界定:专业分流工作领导组负责审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确定专业班级分配基本原则,审定最终专业分流方案,学生
分流问题处理以及最终分流结果的审定;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专业分流工作,包括组织宣讲专业分流方案、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汇总学生填报志愿、提出各专业预录取学生名单,以及相关材料的整理与汇总。
第二条 分流基本原则
学院实施按学科大类招生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学科基础和尊重学生对专业的个性化选择:分流过程中要兼顾各专业发展要求和培养条件及能力,学生的学习兴趣,各专业的就业状态。学院专业分流按照 “自主申报、双向选择、择优录取、适当调整”的总原则进行,其基本原则如下:
2.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分流工作顺利实施。
2.2 尊重学生意愿原则。在分流过程中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录取时以志愿优先,相同志愿的学生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2.3 专业布局合理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考虑合理布局专业,从山西省及全国各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合理调整专业人数。
2.4 分流限定在就读的工商管理大类所含的专业内进行,不得跨大类选择其它专业。
2.5 学生必须修读完前三学期基础平台规定课程学分的60%(含
60%)以上方可参加专业分流。如果学生没有修完规定的学分,按照《中北大学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应给予学生退学警示处理,继续留在二年级修读基础平台课程,不参加当年的专业分流。
2.6 在前三学期学习过程中无处分记录,无挂科记录,且具有以下
情况可以优先选择分流专业:
(1) 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 发表核心(北大中文核心、CSSCI、CSSCD)论文;
(3) 参加五大赛事、“互联网+”及A级赛事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
上,排名前五;
(4) 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创项目并通过中期检查。
第三条 各专业基本规模
各专业分流规模由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组根据往届招生时确定的专业计划数、各专业发展状况、学生的意愿、社会需求等因素来确定,确定的各专业基础分流规模报学校备案。分流工作实施中,班级配比每个专业原则上不少于1个班级;在实际确定学生流向时,根据学生选择志愿的统计结果,允许某专业的实际分流人数在基本规模的基础上浮动10%。
第四条 专业分流程序
4.1 指导动员。学院向学生公布专业分流指导意见,通过专业分流动员、专业介绍、宣讲等多元化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1) 分流办法与专业宣讲。新生入学教育及专业导论课授课过程
中,安排学院领导及专业负责人向学生介绍各专业及分流工作的有关和原则。
(2) 专业志愿调研。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组第四学期第五周调
查学生专业选择意向,向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组上报调研结果。
(3) 开展相关咨询。学生在酝酿专业选择期间,组织专业负责人
利用微信、QQ、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接受学生咨询。
4.2 计划确定。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组根据专业志愿调研结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专业分流计划,该计划依据第三条执行。
4.3 综合成绩公示。按学生综合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并在学院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4.4 选择专业。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分流志愿,每名学生均需按顺序填报所有两个志愿。
4.5 专业确定。遵循学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学生综合成绩优先原则,即按照学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逐一进行专业分流。各专业优先选择第一志愿,余下学生可转入第二志愿。(各专业先录取第一志愿,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第一志愿尚未录满的专业方向,不足部分从第二志愿录取,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全的学生,由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在相关大类专业中进行调剂。
4.6 结果公示。专业分流后,各专业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申诉,学院分流工作领导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
4.7 分班报备。学院将确定的各专业学生进行分班(分班按照综合成绩蛇形筛选分班原则),并将新确定的各班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前三学期学分成绩×80%+综合素质分×20%
其中:
前三学期学分成绩原则上使用教务系统导出的“学分加权平均分”
成绩,其算法为:
;
综合素质分确定方法根据附件2执行。其中前三学期学分成绩算法中:
(1) 学业成绩统计课程为前三学期的所有必修课程,不含通识教
育选修课;
(2) 每门课程学分按教学计划的实际学分进行计算;
(3) 每门课程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准,不按补考成绩计算;
(4) 五级制和二级制作为考试成绩的,按以下办法折算成百分制
分数进行计算: 五级制换算成百分制
二级制换算成百分制 合 格: 不合格:
75 分 45 分
优 秀:
95 分 85 分 75 分 65 分 45 分
良 好: 中 等: 及 格:
不及格: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 年 3 月 15 日
附件 1:
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组成员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组和工作组。全面负责学院大类招生分类和培养模式决策,以及分流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领导组职责界定:专业分流工作领导组负责审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确定专业班级分配基本原则,审定最终专业分流方案,学生分流问题处理以及最终分流结果的审定。
工作组职责界定: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专业分流工作,包括组织宣讲专业分流方案、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汇总学生填报志愿、提出各专业预录取学生名单,以及相关材料的整理与汇总。
领导组成员:王琳、赵公民、屈有明、彭佑元、张克勇工作组成员:王建明、闫莹、周娟美、呂微、李彦华 办 公 室:教学科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 年 3 月 15 日
附件 2:
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专业分流学生
综合素质分计算办法
一、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分为三大类:科创成果类、文体活动类、荣誉称号类,加分项目总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素质分加分=科创成果加分╳60%+文体活动加分╳20%+荣誉称号加分╳20%
(一)科创成果加分
科创成果包括以某大学为第一单位的所有院校两级及以上的创新创业类比赛获奖、大创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
1. 科创成果类比赛获奖具体分值如下:
表 1 A 类赛事分值 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优先 优先 优先 省级 优先 40 分 30 分 校级 20 分 15 分 10 分 院级 10 分 8 分 5 分 注:在优先的同学中计算排名时,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 80 分、70 分、 60 分计算,省级一等奖按 50 分计算。个别赛事所设特等奖在同级别一等奖基础上加 5 分。
类别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表 2 B 类赛事分值 一等奖 二等奖 50 分 40 分 20 分 15 分 10 分 8 分 三等奖 30 分 10 分 5 分 类别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院级
表 3 大创项目分值 负责人 80 分(优先) 50 分(优先) 20 分 10 分 成员 40 分 25 分 10 分 5 分
2. 科创成果类能加分的赛事
(1) 五大赛:
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高校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
(2) 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3)A 类赛事: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国际贸易竞赛、创新创业竞赛)
“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4)B 类赛事:
社科奖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
全国“网中网杯”大学生财务决策大赛中国大学生金融挑战赛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流通经营模拟大赛 POCIB 全国大学生外贸从业能力大赛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全国大学生“新道杯”沙盘模拟经营大赛全国高校企业价值创造实战竞赛 全国大学生模拟商务谈判跨境电商创新创业大赛
高校财务数智化(财务大数据分析)大赛 3.赛事加分注意事项:
(1) 同一项目的情况:以最高奖项计分
A. 同一项目,同一年度,参加不同赛事获奖;
B.同一项目,不同年度,参加同一赛事获奖; C.同一项目,不同年度,参加不同赛事获奖。
(2) 同一赛事的情况
A. 同一赛事,同一年度,参加不同的项目获奖,最多累计 5 项,其
计分权重分别为 1、0.8、0.6、0.4、0.2;
B. 同一赛事,不同年度,参加不同的项目获奖,累计加分。
(3) 不同项目,不同赛事,可累计加分。
(4) 计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
(5) 每个项目加分人数不超过 5 人。
(二)文体活动加分
文体活动加分主要是指代表学院、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根据获奖等级不同来加分,具体分值如下:
类别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一等奖 30 分 15 分 10 分 二等奖 20 分 12 分 8 分 三等奖 15 分 10 分 6 分 备注 集体获奖按个人标准减半计分。 (三)荣誉称号加分
荣誉称号加分主要是指担任各类学生干部参与各级学生工作中,荣获的各类荣誉称号,具体分值如下:
类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市级 校级 院级 分值 30 分 20 分 15 分 10 分 6 分 备注 如一级的荣誉内分不同层次,每低一层从最高分递减 5 分。
三、扣分项目
前三学期内受过院校处分的同学,在专业分流中根据处分的级别做相应的扣分,具体扣分情况如下:
处分级别 校级 院级 处分种类 留校察看 记过 严重警告 警告 通报批评 记过 严重警告 警告 通报批评 分值 30 分 20 分 15 分 10 分 8 分 8 分 7 分 6 分 5 分 备注 1. 校级处分以学校文件公布为准,院级处分以文件公布为准。 2. 这里所指处分是尚未撤销的处分,已经撤销的处分不扣分。 四、其他说明
1.参加专业分流学生提供的加分证明务必真实,如发现提供虚明的情况,一经核实取消专业分流资格,学院将按照分流原则进行分流,
同时给予院级记过处分,并取消大三学年各类奖助学金;
2.文体活动加分和荣誉称号加分以学生科认定为准;
3. 少数民族学生按学校相关少数民族执行;
4. 专业录取名单确定后,考虑成绩性别地区等因素,尽可能保证班
级间均衡;
5. 学生在填报专业志愿的时候,一定要慎重选择,亲自签名,不可
代签;
6.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在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