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程
一、总则 为了规范基坑工程监测,保证基坑工程质量,防止施工中发生意外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监督法》、《建筑施工安全保障条例(试行)》以及《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初发布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程适用于建筑基坑工程的监测。 三、定义 1.基坑工程:是指在有意外因素构成的有利和不利因素的规划范围空间内,以夯实建筑地基或增大顶岩体安全系数为目的,采用有限空间内施工方案和有效工艺施工的土工工程。
2.监测:是指为获取基坑工程汇水位和地基运动量等信息,采用相应设备和手段对基坑工程进行实时监控和质量控制。 四、施工准备
1.建设单位应根据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准备好相关监测设备,并安排技术人员专门负责基坑监测。
2.监测设备初次安装、定期检查和校准时,应按照设备出厂标定说明书执行。 五、工程监测程序 1.观察:夯击基坑底面前,应由技术人员现场观测基坑底面条件,确定夯击模式及击度深度。
2.监控:基坑施工施工初期应根据现场条件安装深层重力位移仪、水准仪、埋放式仪器等。
3.报警:如发生基坑汇水位、设备损坏、现场变化等应立即通知施工方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六、记录保存
1.每次监测数据应实时记录、保存,以防数据丢失或被篡改。
2.基坑施工结束后,应将全部测量记录存入施工档案,以供日后参考。 七、违规措施 对于违反本技术规程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勘查单位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保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尤其要重视检查和监测不到位“四类三严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