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全体股东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 股权变更 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召开本次股东会。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同意原股东 将所持有公司 股权出资额(计 万元出资额,其中,实缴 万元,未缴 万元)转让给股东 。
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二、 (章程修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签字、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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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本股东会决议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
2.股东为非自然人的,“出席会议股东”应写明其单位名称,如需列明其出席代表姓名,可在单位名称后加“(出席代表:XXX)”。
3.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尽量不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若正文与签名脱离的,应当在正文与签名页处加盖企业的骑缝章。
4.为减少文件份数,本范本将股东变更前后的股东会决议合并而写,新、旧股东都要在本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如需要可分开写。股权转让无新增股东的,适当删减范本中有关“新增股东”的内容。
5.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公告之日起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
6.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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