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与社团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当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永州党校 张鹏飞
摘要:全面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是凝聚和发挥好广大离退休干部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的重要途径。当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存在党建工作推动力度不够、组织建设质量有待提高、组织活动开展质量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通过大力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搭建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平台;严格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促进离退休党员发挥好自身优势和作用等途径来促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词:新时代;离退休;党支部;党员干部;党建工作
*总指出:“老干部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资源,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绝大部分离退休干部都是老党员。统计数据显示,当前全国现有离退休干部2000多万人,其中离退休干部党员1180多万人,分布在全国23万多个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中。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对发挥好广大老干部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大意义。一、当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1)党建工作推动力度不够。近年来,各级各部门虽然都要求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本地本单位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组织部门也都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与在职人员党组织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规划、同考核、同表彰,并都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但是,部分单位党组织建设没有严格予以落实,导致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推动相对滞后,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究其原因,主要是: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认为离退休干部的党建工作不影响单位工作,做不做无关紧要,出现了不想管或管之甚少的现象;或者认为离退休党员大部分都是老领导、老前辈,资历深,思想觉悟高、党性观念强,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因此疏于教育、放松管理。二是经费保障难到位。各地各部门虽然都明确要适当提高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通过列入单位部门预算方式予以保障。但实际上,一些单位和部门没有真正有把“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列入预算,更没有提高标准一说,因此,经费保障缺少支持。三是建设标准不统一。部分单位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过组织生活时,没有按在职干部的要求来落实制度规定的全部内容,不同程度地存在时间和效率难落实的问题。(2)组织建设质量有待提高。建设坚强有力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是搞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发挥好离退休干部优势和作用的重要保障。而选配齐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是十分重要的。虽然当前各地各部门在选配离退休党支部时都强调要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身体好、经验丰富、乐于奉献的离退休干部党员任党组织。但现实中,很难达到预期的·154·
目标。部分老领导离退休后,主动担任离退休党支部及委员的积极性不高,组织建设质量有待提高。其主要原因是:一是宗旨意识弱化。老干部党员受党教育几十年,认为自己已经是合格的党员,重要的政治学习活动尽量参加,平时在家里看看新闻就可以了,无须按在职干部的要求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二是服务意识弱化。离退休干部党员退休后,过着自由自在平静的退休生活,部分党员积极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来服务的意识随之弱化。三是健康意识增强。离退休干部党员年龄大,身体的不良信号多,因此,他们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用在如何调养身体上了,参加组织活动时有些力不从心。(3)组织活动开展质量不高。经常性地开展高质量的党组织活动是凝聚离退休干部力量,发挥好留退休干部作用的有效途径。通过调研发现,由于受多方面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当前部分离退休干部参加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不高,人员集中较难,组织活动开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其主要原因是:一是年老体弱,来不了。随着离退休党员年龄不断增大,健康状况逐年下降,因长年有病、行动不便或经常不能参加组织活动的老党员在逐年增加。二是居住分散,不敢来。部分离退休干部党员居住分散,来回乘车存在安全隐患,离退休干部党员本人、家庭、单位都担心行车安全问题,支部一般性会议因事请假的增多,影响了党内组织活动的开展。三是家里事务多,走不开。在职期间没有时间照顾家庭,退下来后,有一大堆锁事等着他们来发挥余热,如照顾老人、孩子等,即使有些老同志想来参加组织活动,也分身无术。二、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对策思考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意义重大,现实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不少。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特点与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此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1)大力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搭建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平台。要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特点和实际,着重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要按照本单位离退休党员年龄、居住地、身体状况、个人特长、人数等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机构。使其既便于离退休党员充分发挥作用,开展好学习和组织活动,同时也利于单位对离退休党员进行管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是离退休干部党员的“领头雁”,是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的“主心骨”,要注意选拔离退休党员中身体较好、组织能力强、敢于负责、表率作用发挥好的老同志担任支部班子成员。此外还要落实支部的经费补贴制度,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二要发挥好老年大学临时党建阵地作用。在各级老年大学要健全临时党支部,由常务副校长任支部,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党小组,每月开展2次党小组长活动,真正做到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组织,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三是着力建设老干部党校这个骨干培训阵地。要充分发挥老干部党校的平台优势和资源优势,以领导讲课、专题报告、教师辅导、交流研讨和调研考察相结合的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骨干开展学习研讨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其做好离退休支部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能力素质。(2)严格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监督管理。一要严格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要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的方针,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和落实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不断深化离退休党员的党员意识,督促他们履行党员义务,增强组织观念。要严格落实政治学习、支部会、党员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加强离退休党员的思想理论武装,推进思想和思想统一。二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上级党组织要加强离退休党员监督与管理。要利用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当日活动,在离退休党员中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整改措施。离退休党员因故不能参加组织活动要及时向党组织履行请假手续。离退休党员应按时缴纳党费,增强组织观念。三要进一步加强勉励关怀。要定期了解离退休党员的学习、生活、健康状况,让他们该听的听到、该看到的看到,并开展积极的思想交流。对于那些患病在家、行动不便或长期在外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党组织要与他们建立联系制度,定期走访慰问,加强思想交流和构通。(下转第245页)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科技与应用
注重国际个人信息权保护、区域性个人信息权保护的互动。(二)现有法律法规的填补与细化制定相关专门个人信息保的同时,应对现有的个人信息权保护的相关法律作出调整、完善。首先,在《》中明确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的根本性保护,使个人信息成为一种具有财产属性的人格权;其次,在《侵权责任法》中对个人信息侵权的侵权方式、责任形式、救济方法、赔偿数额作出更为具体的规定,为专门性立法提供参考依据;再次,在《刑法》中增加个人信息权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加大处罚力度。加强网络用户权利保护,规范网络信息服务与管理,修改互联息服务管理办法,推动现有法律延伸适用。(三)强化数据控制者的责任影响个人信息权利保护制度的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新技术发展的时就应注重用户数据的权利保护。从设计时将个人信息保护理念加入到产品中、设立隐私官对数据安全进行把关,到期日的设计、行业自律模式的建立都是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保护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强化数据控制者责任,推动行业自律模式发展。如《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自律公约》规定:“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有义务协助保护用户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权利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通知后,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应及时删除、断开侵权内容链接。”未来,这样的行业自律将是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从行业本身出发,才能给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利保护提供良好的环境。(四)完善个人信息权利救济途径个人信息侵权通常是一种“大规模的微型侵害”,即涉及大量的被侵权人,但个体的损害相对来说比较小。举证能力不对等、损害结果的轻微和诉讼成本高等因素制约了受害人维护权利的积极性。对于此种诉讼动力不足的情形,通过集体诉讼制度来救济受害人是非常有必要的。集体诉讼制度使得难以获得赔偿的小额请求得以实现,也避免了审判结果的相互冲突,同时防止了侵权人的不当收益,对违法行为人产生威慑作用。保护个人信息,民事救济的方法比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更加能实现普通侵权的救济。从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方面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强化了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提高了诉讼效率,最终有利于遏制对个人信息侵权的行为。五、小结层级不高,在实施的过程中得不到很好的效果。同时,各种法律法规分布过于分散,实施效力低,专门性立法的缺失使得在司法机关在法律实践中无统一标准进行解释,严重影响了法律的权威。加快促进《个人信息保》的落地与实施是我国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基本保障。2.立法可操作性不强我国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中有些涉及到一些个人信息权的保护,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多数比较空泛、模糊,可操作性不强。在个人信息权受到侵害时,没有规定具体的保护措施,救济方式和责任承担方式也过于空洞,公民难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个人信息权不能得到充分的保护。3.相关立法的滞后性法律的滞后性对个人信息保护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例如,《网络安全法》虽然对数据安全和利用作了规定,但现实中数据运用比较复杂,数据脱敏标准、企业间数据共享规则等,仍然需要予以明确。寻找保护个人信息权的重点,在发展科技与经济的同时,制定更加全面的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方法,使个人信息保护和科技水平的同步发展。四、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机制的构建与完善大数据时代对个人信息权保护需要得到我们的重视,通过专门性的立法提供保护的前提和基础。同时,需要强化数据控制者的责任,提高行业自治的规范,加强对数据控制者的管理。并且,赋予个体新的权利并完善权利救济机制,使被侵权人能得到有效的救济。如今,数据已经成为这个社会最基本的构成要素,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血液、是崭新的生产力。各种数据中,难免会有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严格的或禁止个人数据的使用,与社会前进的方向格格不入,如何平衡经济发展与个人信息安全是大数据技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部分。参考文献(一)专门性立法及配套法律规范的完善促进《个人信息保》的落地与有效实施是最有效应对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方法。通过专门性立法处理好个人需求、企业发展、管理与个人信息权之间的关系,平衡国家利益、社会集体利益、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同时,对个人信息权侵权的客体范围、责任形式、案件管辖划定、救济模式、侵权的赔偿数额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在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在案件管辖权、国际司法协助等方面需要更多的研究,我国对个人信息权的立法应当参照国际惯例或者国际通行的法律准则,[1]徐子沛.大数据[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57.[2]成田真琴.大数据的冲击[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3:66.[3]高玉峰.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民法保护若干问题研究[D],2017.[4]吴亮.网络时代个人隐私权及其行保障[M].北京:中国大学出版社,2016: 43-62.[5]崔聪聪,巩珊珊.个人信息保研究[M].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15:24-31.[6]彭支援.大数据时代隐私权保护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J].乐山师范学院报,2015(1):103-107+127.(上接第154页)(3)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促进离退休党员发挥好自身优势和作用。一要充分发挥离退休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努力为离退休干部发挥余热提供平台和环境。离退休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积极组织引导离退休党员发挥余热,积极引导广大老干部、老同志们珍惜光荣历史,不忘初心,永葆政治本色,继续发扬政治强、觉悟高、党性好的优势,助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关心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支持者和模范践行者。离退休干部具有独特的人格魅力、威望和经验优势,要积极鼓励广大离退休干部深入了解群众的愿望、反映群众的呼声,发挥好他们在引导群众、缓解矛盾、化解冲突、传递基层声音、凝聚社会共识方面的积极作用;二要充分发挥老干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老干部是一个巨大的“人才库”“智囊团”和“参谋部”,根据老干部的身体实际,本着量力而行,拾遗补缺、自愿为主的原则,采取集中活动和分散活动相结合,发挥支部作用与老干部党员个人作用相结合的方式,发挥好离退休干部党员的优势和作用。“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主动听取老同志对改革发展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见和建议,借助他们的经验、智慧和特长为改革发展出主意、想办法。”2另一方面,要鼓励离退休党员主动出面为、和企业做宣传、解难题、稳人心,帮助做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信心的工作。参考文献[1]评论员.老干部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N].人民日报,2019.12.17.[2]尹彬荣.浅谈发挥离退休干部优势和作用的价值及意义[N].云南经济日报,2019.5.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