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学年桐庐县三合初级中学教职工聘任实施方案
为引进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职工队伍的优化和人才的合理流动,推动学校的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和桐庐县教育局《桐庐县中小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实施意见》(桐教[2007]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教职工聘任制的目的是为了按照教育局提出的“严格合编、合理设岗、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岗位聘任、严格考核、末位淘汰”的总体要求,建立与人事制度改革方向相适应的教职工聘用制度,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提高自身素质。
2.教职工聘任制的实施,必须按照“平等自愿、双向选择、择优竞岗”的原则,以教职工的德能勤绩考核为依据,在核定的岗位和职数内择优聘任。
3.本次教职工聘任制应重点解决的是存在于少数教职工身上的如下问题:工作责任性不强、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平庸,不思进取,难以适应改革发展的形势;教育教学能力比较差,难以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二.聘任的基本原则 1.平等自愿,双向选择
学校对教职工可以聘任或不聘任,教职员工也可以应聘或拒聘。由学校出资培训的教职工,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拒聘。
2.公开公正,择优聘任
聘任工作按规定程序执行,聘任的岗位、结果公开。
聘用以教职工德、能、勤、绩的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以学历、资历、任职资格和健康状况为参考,择优聘任。同时实施亲属回避,以确保聘任的公正性。
3.专业对口,自我发展
聘任对教师所学专业必须对口,因身体、年龄等原因需任教其他学科的教师,在聘任时需提出申请,学校同意。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不能任教非本专业的学科,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4.自上而下,分级聘任 聘任采用自上而下程序。
第一级,校长根据学校实际,聘任学校处室主任、副主任、年级主任等中层干部或校务委员会。
第二级,学校聘任领导小组聘任楼层长、教研组长
第三级,教务处、学生处、年级管理委员会聘任各年级班主任;年级管理委员会和教研组长共同聘任备课组长;
第四级,在年级管理委员会协调下由班主任聘任任课教师;总务处聘任后勤职工。
5.总量控制,分期实施
学校根据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数结合学校实际设臵岗位和职位数。按第一期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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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第二期聘任、试聘、转岗、待聘、辞退等分期实施。
三.聘任工作的组织机构 1.聘任领导小组
组长:何国民 副组长:何光辉、程红鑫、江红兵
组员:吕学辉、皇甫苏琴、李军、袁林波、吴刚、王晨、盛智君、李 斌、陈达、汪玉林
2.聘任监督调解小组 组长:何光辉
组员:孙松海 吕学辉 朱永刚 皇甫苏琴 王增英 四.聘任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2.确定岗位职位数,拟订任职条件、职责及聘任实施程序后向全校教职员工公布。
3.教职员工向领导小组提交应聘申请。每位正式在编教职工以自荐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聘任意向书,不交聘任意向书则视为拒聘。
4.教职工应聘时,应根据自身优势、特长、发展方向作为选择工作岗位的主要依据。
五.实施步骤和方法
在教职工提出应聘申请基础上,实施二步聘任。 第一步,校级聘任
校长代表学校聘任学校各处室正副主任(中层干部)、年级主任和教研组长; 方法:
1.各处室正副主任(中层干部)、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由校聘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校长聘任。
2.楼层长由年级主任聘任,报校长批准。 第二步,其他聘任 (一)班主任的聘任
班主任的聘任,由教务处、学生处、年级管理委员会提出拟聘名单,由聘任领导小组批准,年级主任聘任。
首次申报不能批准可申报第二次,第二次仍不能审批通过时,有分歧的班主任人选经聘任领导小组协调,由学生处指派。
(二)备课组长的聘任
备课组长由年级管理委员会和教研组长共同确定人选报校长室批准。 (四)任课教师的聘任 1.一般教师和职工的聘任 年级管理委员会要以学校对教师的考核为依据,根据教师的志愿进行聘任,第一期最多只能聘任教职工岗位数的95%(初三年级除外),第二期聘任由学校聘任领导小组决定。在年级组协调下班主任聘任任课教师,由年级组汇总提出拟聘任名单报聘任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年级主任聘任。首次申报不能批准可申报第二次,第二次仍不能审批通过时,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校际交流,不愿参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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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留校试聘、待聘处理,待聘最长期限为一年,待遇按局有关文件处理。
2.新分配和新调入的教师各年级组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可以聘任,也可以由学校委托教务处统一指派。未达到离岗退养条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年度考核合格,必须第一期聘任。
3.初三年级教师的聘任,可以在考核的基础上允许更换1/3的任课教师,初三年级的教师必须在第一期聘任时聘满。为方便操作,每年级采用二个班为一组,由二位班主任讨论确定聘任的任课教师,可分为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任课教师选择班级也可分为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如有未尽事宜,由聘任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4.因个人原因不能随班胜任高一年段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在第一期被聘任。 5. 第二期聘用的教职工其相应的绩效工资的按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五)特殊岗位位由校长根据校聘任领导小组商量的意见指派。
(六)若被聘人员不能履行职责,原聘任人可提出解聘、改聘方案,报校聘任领导小组同意后允许解聘、改聘。
六.未聘人员安臵
1.第一次未聘人员,应作自我剖析,写好自我分析材料和第二次应聘申请书。
2.由校聘任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参考第二次应聘书,根据工作需要,可向二级聘任责任人提出试聘、转岗、待聘、辞退建议名单。二级聘任责任人员可采纳校聘任领导小组的建议名单,也可不采纳。试聘、转岗、待聘、辞退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桐庐县教育局教职员工聘任制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
七.聘任关系的解除和变更
1.聘任关系确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确立关系的程序变更。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聘任关系继续有效。
2.经双方协商后意见一致的,聘用关系可以解除。
3.下列情况之一者,校聘任领导小组按有关文件和程序,学校给予第二期聘任、试聘、待聘或者辞退处理,如在教职工聘期内可以解除或变更其聘任关系:
(1)符合国家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暂行规定》之辞退条件的;
(2)履行岗位职责明显较差,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教育帮助后仍不改进的;
(3)因学校调整、定编定岗和学校工作需要等原因需变动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而不服从组织安排者;或因岗位设臵和学科教师结构等原因,学校无法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而本人不服从安排的;
(4)一学年内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个工作日,或者一年累计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
(5)工作质量差或工作失职,对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6)严重违背师德规范,体罚学生屡教不改,品行不端,侮辱学生,在师生中或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7)参与、传销,在工作时间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等与教学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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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的;
(8)未经学校同意去校外兼课、办培训班、搞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小病大养,长期“病休”,在病休期间从事第二职业的;经批评教育在限期内仍不改正的;
(9)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不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不能严格落实教学常规,不能胜任学科教学的;
(11)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中有二次基本合格或一次不合格的; (12)在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
(13)全县组织的教师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中二次成绩处于后2%的;
(14)私自向学生或家长推销商品、教辅资料,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利用职务要求或暗示家长办私事,牟私利造成不良影响的;
(15)在2010年8月底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作待聘或转岗处理; 在2010年8月底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作试聘或转岗处理;
(16)在试聘、待聘或转岗期间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由学校按桐教组{2007}32号文件实施聘任;
(17)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上的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原则上予以转岗;
(18)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
2.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得终止和解除聘任关系:
(1)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因体弱多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经组织批准长病休人员;
(2)因病和工伤在医疗期内的;工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伤残者;
(3)未达到离岗退养条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年度考核合格。 (4)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其在聘期内辞聘: (1)经批准出国留学、进修或定居的; (2)组织同意(或组织需要)调动的;
(3)经组织批准同意考入大专以上全日制学校学习的;
(4)本人面临不可克服的困难,无法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 八.聘期
教职员工的聘期为一年,特别优秀者聘期协商确定。试聘、待聘后的补聘,根据具体情况定聘期。
九.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 1.流动人员的流向管理
试聘、待聘、拒聘人员只能顺向流动,不允许反向流动。
2.经组织同意脱产进修或被外单位借用而暂离工作岗位,但与原单位仍保留人事关系的教职工,可暂缓聘任,到所述情况到期后再参与聘任。此类人员的待遇仍按聘任前的有关规定执行。
3.法定退休年龄五年内,且连续工龄满二十年,因身体及能力、水平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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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工,在学校无法安排其他工作岗位的情况下,经本人申请,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可实行校内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的待遇,参照有关退休人员的待遇规定执行。
4.达不到离岗退养条件、本人确因体弱多病而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工,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由校长审核同意,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可列为编外人员,待遇按长病假人员的待遇规定执行。
十.其它
1.当事人因聘任发生争议的,可请求校聘任监督调解小组调解,学校调解无效的由县教育局调解。
2.本方案经校党支部认定,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方案解释权在校聘任领导小组。
3.如教育部门新的教师聘任方案出台,学校聘任制方案原则上服从上级教育部门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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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三合中学中层竞聘及教职工聘任工作安排 日期 内容 8∶00召开教代会,讨论并表决《2010年三合中学教职工聘任实施方案》; 8.18上午 1.2∶30全体教职工聘任动员会,学习教育局聘任方案文件及三合中学教职工聘任实施方案; 8.18下午 2.教师填写聘任意向书(后勤人员的聘任由总务处安排); 3.学校聘任楼层长、教研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年级管理委员会聘任各年级班主任;年级管理委员会和教研组长共同聘任备课组长、任课教师。 学校第一次聘任: 1.8∶00聘任领导小组会议; 8.19上午 2.9∶00聘任领导小组宣布班主任、任科教师、楼层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聘任名单。 8.22上午 学校第二次聘任:宣布试聘、待聘、转岗、辞退人员名单 8.23 将余缺调剂人员及学科报组织人事科 1.组织人事科根据各校余缺情况进行调剂交流;调剂交流人员未被学校接收的,回原校作待聘、试聘处理; 2.教职工签订聘约 3.学校将聘任结果及方案交县教育局人事科 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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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二:三合中学正常工作量标准
一、课时安排执行国家教育部的《课程标准》。 二、专任教师正常工作量标准(周课时,不含教案)。
(1)语文、英语、数学、科学四科为10—14节;思品、社会、信息技术、地方课程、劳技、体音美为12—16节。
(2)教师除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外,还应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教育教学研究、升旗仪式、课外辅导、兴趣小组活动、举办讲座、自学课辅导、开设选修课、家访、社会公益活动等,体育教师另加领操、带运动队。
(3)达到“正常工作量标准”下限的为满工作量;超过“正常工作量标准”上限的为超工作量。
三、学校中层以上在编干部每周兼课工作量为:正校级为2-4节、副校级及符合桐教组[2006]23号文件退离岗位的校级领导为语数外1个教学班,其它学科为6-8节,中层为6-12节。
四、工勤、后勤、教辅人员的工作量以聘任的岗位职责和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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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三、2010学年岗位设臵:
行政管理岗位 岗位 职数 学科 初一 6 6 专任教师岗位 初 二 7 7 初三 职数小计 教辅、后勤岗位 岗位 出纳报账员 水电及日常维修 绿化、饮用兼0.6 英语 6 7 7 20 水管理、零星维修 基建、保德育副校长 兼0.6 科学 4 7 7 18 险、财产保管员 办公室主任 教务处主任 教科室主任 学生处主任 学生处副主任 总务处主任、 总务处副主任 职数 校长 教学督导 教学科研副校长 兼0.7 语文 兼0.7 数学 兼0.7 7 7 20 20 1 1 1 0.5 兼0.5 思品 1.7 兼0.5 社会 2.4 兼0.5 体育 2.4 兼0.5 音乐0.4*1 美术 兼0.5 信息0.4*1 技术 兼0.3 兼0.3 兼 兼0.5 0.5 0.5 兼0.2 兼职 地方课程 劳动技术 2 2 4.2 3 3 2 3 2 8.4 6 13.5 心理辅导员 1.5 0.6 0.6*2 0.3 文印 实验员 多媒体电教管理员 寝室管理 送书刊 图书室 食堂事务、1 1 1 3 1 4 0.4 0.5 1 1 工会 团委 大队辅导员 0.5 0.5 打卡 锅炉工 行政楼卫生学校办公室文书 教务员 教科员 医务 楼层长11
1 1 及学生阅览室管理 1 兼职2 4 8
生活指导 门卫 附四:教职工聘任选择意向书
单位:桐庐三合中学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何时何校 毕 业 参加工作 时 间 专业技术 职 务 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 奖励处分 岗位 选择 意向 是否愿意服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从分配 主任及管理工作 是否愿意承担班骨干 教师 岗 位 原任课程或 有何特长 政治面貌 行政职务 专 业 学 历 性 别 出生年月 1.专任教师岗位:任教 年级 班级 学科 学校 聘用 意见 2.干部和学生管理岗位: 任 年级主任;任 学科教研组长;任初 班班主任(副班主任); 3.教辅后勤总务岗位: 教职工反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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