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集团地产事业部文件
地产事业部综合管理(2013)11 签发:
关于企业人员职称资格管理的通知
事业部各部门、下属各项目公司(项目部):
为规范集团房地产事业部的人才培养及加强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管理,更好的吸引社会人才进入企业服务、鼓励企业内部员工努力提升专业技术技能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注入活力及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目前企业内部持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人才短缺,为了进一步提升集团内企业竞争力,同时亦为急需解决集团内各企业因资质的申报、年审、升级等一系列问题,房地产事业部对专业技术职称管理作如下的规定:
一、人员招聘的职称管理:
1、优先选聘具有与企业行业发展相匹配的持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人员; 2、待选聘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必须承诺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有效并没有挂靠在其它企业或承诺入职后3个月内转入公司。
3、待选聘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必须承诺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能为企业所用(包括但不限于如集团内下属企业或关联企业的资质申报、年审、升级等)。
4、办理人员录用入职审批前,向应聘人员清楚说明其录用条件及工资中已经充分考虑到其职称证书的因素存在。
5、办理入职手续时,需签订承诺书(详见附件1)。 二、内部人才的培养与职称管理:
1、鼓励有条件的员工参加职称培训考证工作,由个人提出申请,经项目公司领导同意,人力资源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报地产事业部核准同意。
2、参加培训考证的人员与企业签订员工培训协议书(详见附件2),培训考证的费用先由个人负责,在取得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为本企业所用后,企业给予报销其培训考证费用。
三、职称补贴的管理:
1、公司对持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已签订承诺书或员工培训协议书的人员
给予适当的补助,补助方式为月补助(在工资表中单列一项“职称补贴”,在每月工资中发放。
2、虽持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但仍然挂靠在外的人员,不享受本企业的职称补贴。
3、享受职称补贴的人员违反承诺或违反人才培训服务协议书约定的(如私自挂靠在外),一经发现,停止发放其职称补助。
4、享受职称补贴的人员需同时满足如下的条件:①职称证书合法有效;②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等未在本企业之外挂靠;③其职称证书符合本企业使用要求并愿意为本企业所用;④已经签订承诺书或协议书;⑤已经登录本企业人员信息库。
5、职称补助标准将根据职称证书的种类、职称等级及其持证的状态等,按不同的标准执行(允许一人多证)职称补助标准如下表:
证书种类 补助标准 已办资质 未办资质 备注 高级土建工程类 500元/月 250元/月 职称 水电安装类 500元/月 250元/月 经济管理类 500元/月 250元/月 其它 1:已办资质是指该职称证书已经在本企业资质中使用,状态为本企业使用中; 2:未办资质是指该职称证书还未在本企业资质中使用,但属于随时可用的闲置状态; 3:一人多证的,第二个证按同类标准减半。 中级土建工程类 400元/月 200元/月 职称 水电安装类 400元/月 200元/月 经济管理类 400元/月 200元/月 其它 初级土建工程类 250元/月 125元/月 职称水电安装类 250元/月 125元/月 (助经济管理类 250元/月 125元/月 理) 其它 上岗特种作业证 200元/月 100元/月 证书 类 200元/月 100元/月 200元/月 100元/月 - 2 -
四、职称管理的机构:
1、房地产事业部的综合管理部。
2、运营的下属项目公司(如百盈公司)的综合管理部。
五、职称管理部门的职责:
1、审核与查证应聘人员的职称情况,如职称的真实与合法性、职称的有效性(是否存在挂靠)等。
2、负责建立企业职称信息库。
3、负责企业职称人员补助发放的审核。
4、负责在办理企业资质时的企业人员职称证书的调配。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员工培训协议书
一百集团地产事业部 2013年12月1日
主题词:企业 人员 职称资格 管理 抄 报:邝董事长 冯总 陈总 詹总 抄 送:一百集团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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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集团地产事业部 2013年12月1日印发
承诺书(范本)
本人应聘一百集团下属公司或关联公司,本人在此声明如
下:本人应聘简历中所述的过往工作经历、职务、文化程度、职称证书等均为真实;在入职时所确定的薪酬中已经充分考虑了本人过往工作经验、文化程度、所持职称证书等综合因素;本人同意在被贵公司录用后将职称证书(包含上岗证书等)能被一百集团下属公司或关联公司办理企业资质的核定、年审、升级等业务上所用,直至合同期满为止。
承诺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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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协议书(样本)
甲方(用人单位):广东一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为提高乙方的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甲方同意乙方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为确保乙方完成培训学业,并按时返回甲方工作,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赴 (地点)培训 专业技术;培训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为 。
二、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机构及专业接受培训。如需要变更,应事先及时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三、乙方的学习培训时间,计入工作时间之内,按连续工龄累计;乙方培训学习期间工资按原工资支付。
四、乙方在培训期间的医药费用按在册人员对待,但由于本人过失或不正当行为而致病(伤)者除外。当乙方患有不能继续学业的疾病时,应接受甲方指令,终止学习,返回甲方,并依有关规定处理。
五、乙方应自觉遵守培训方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受到培训方处分的,甲方将追加惩处。
六、乙方的学费先由乙方承担,共计 元人民币。待培训结束并取得甲方认可的相关资质证书后,凭培训机构开具的学费报销。乙方若未通过结业考试,甲方将不予以报销培训费用。
七、乙方报销培训费后应至少为甲方服务2年,如不满2年提出辞职的,违约金按每年50%平摊后,乙方支付未履行月份的平摊部分。
八、乙方在学习期间成绩优异,有杰出表现,甲方将视情况给予奖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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