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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经验做法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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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经验做法及启示

作者:暂无

来源:《广东科技》 2015年第19期

文/袁永 李金惠

[编者按]

深圳是我国重要的金融中心,也是我国科技综合实力最强的城市之一,是首个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和以城市为基本单位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圳的高新技术产业发达,拥有华为、腾讯等一大批世界知名的创新型企业。作为首批全国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地区之一,深圳立足科技与金融优势,先行探索、积极推动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经验做法,对于广东深化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人类社会每一次产业的兴起无不源于科技创新,成于金融创新,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是人类社会变革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两大引擎。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结合和同步增值,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的强大动力,也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深圳是我国重要的金融中心,其金融业以不足全市1%的人口,创造了近14%的GDP和超过16%的税收。深圳也是我国科技综合实力最强的城市之一,是首个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和以城市为基本单位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发达,拥有华为、腾讯等一大批世界知名的创新型企业。近年来,深圳立足科技与金融优势,积极推动科技与金融相结合,成为全国首批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地区,其先行探索的经验做法,对于广东深化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1 深圳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经验做法

深圳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优势,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不断深化科技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有效引导金融资源不断投入科技创新,建立包括银行信贷、证券市场、创业投资、担保资金和创投引导基金等

覆盖创新全链条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逐渐走出了一条具有深圳特色的科技金融发展之路。

目前,深圳已经成为全国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最发达、最活跃的地区。

1.1 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和杠杆效应,进一步完善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方式,2013年12月深圳出台了《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方式改革方案》,重点通过科技和金融结合手段,实现科技研发资金良性循环和保值增值,全面撬动银行、保险、证券、股权基金等资本市场各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

一是实施银政企合作梯级贴息资助撬动银行业资源。市财政一次性安排4亿元作为委托贷款本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入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按委托资金额度的6~10倍,对科技部门项目库中的企业放贷,同时按一定比例实施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市财政每年安排贴息资金4200万元,对获得委托转贷资金的企业予以贴息。每年安排风险准备金800万元,对合作银行产生的实际坏账损失予以事后风险补偿。

二是实施科技保险保费资助撬动保险业资源。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对已投保高技术保险的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软件企业等予以保费资助,资助比例最高为企业实际保费支出的50%。

三是实施天使投资引导项目资助撬动社会创投资本。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对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以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早期项目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天使基金,对被投资企业按其获得实际现金投资额的2%予以一次性资助。另外,深圳还将试行股权有偿资助方式,通过投资产业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项目获得阶段性持有股权的方式,对企业予以有偿资助。

1.2 鼓励信贷模式创新,加强银行机构等组织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支持

为解决银行机构等组织传统运作模式不适合科技金融发展的诸多问题,深圳大胆探索,支

持银行机构在法律框架下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一是鼓励创新贷款方式。深圳鼓励银行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无形资产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租金收入质押贷款等新型贷款模式。如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引入专业知识产权评估公司和律师事务所,建立三方合作协议,创新推出了以知识产权质押、商标质押、出版权质押等为主的“智融通”业务产品,满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是支持政银合作成立科技银行联盟。2014年,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联合发起成立Z2Z科技银行联盟,整合市、区两级部门以及建设银行集团等银行机构的资源,充分利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租赁公司等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从融资到融智的综合金融服务。联盟会员可享受建行提供的包括“六大创新产品、六项特色服务”在内的“金鹏腾飞”系列产品服务,其中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私人银行等公私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

三是建立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再担保体系由市财政、担保机构和贷款银行通过保证金认购方式组建,共认购保证金10亿元,其中市财政出资6亿元。另外,深圳还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中心,委托管理再担保资金,对会员担保机构符合条件的担保业务提供信用再担保,建立小额短期贷款风险由企业、银行、担保机构和逐级分担机制,降低贷款门槛,增加企业信用贷款额度。

1.3 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深圳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形成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柜台交易、技术产权交易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满足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型企业的资金需求。

一是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建立和完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在内的创业投资产业链体系,满足创业企业资金需求。目前,深圳各类创投机构超过3500家,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左右。二是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深圳积极推动科技型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鼓励企业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和方式,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或者在场外市场挂牌获取资金。截至2013年末,深圳共有上市公司183家,全国排名第六。其中,中小板上市公司69家,排名全国第四;创业板上市公司41家,排名全国第三。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总市值为1.9万亿元,居全国第三。此外,还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场外融资,建立区域性非公开科技企业柜台交易市场,出台了新三板费用补贴,建立了新三板工作联盟。

1.4 强化职能转变,积极营造良好科技金融发展环境

深圳加快转变职能,强化在统筹协调、制定以及环境营造、服务提供等方面的功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科技金融发展打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深圳建立科技金融跨部门、跨领域的沟通机制,市专门成立了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担任组长,科技、金融、财政、税务、法制等11个部门参加,办公室设在深圳市科创委。二是加强引导。2012年11月,深圳市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若干措施》30条,构建激励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的体系。市财政设立科技金融计划,包括银政企合作贴息资助、科技保险保费资助、天使投资引导项目资助等。2014年,深圳市出台了一号文《关于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继续拓宽产融结合新路径,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建立集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中心作为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服务机构,拥有一大批来自银行、交易所、担保、保险、证券、创投和高科技等方面的企业成员优势,最大限度集聚科技服务和金融服务资源,打造科技企业和资本对接的舞台。四是建立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机制。深圳通过组织推介会、交流会、展示会等活动,使科技企业和金融机构充分接触沟通,寻求合作机会。深圳设立了创业投资广场,引进各类投资机构和中介机构,为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中小科技企业和初期创业者提供资本服务。

2 对广东的启示与建议

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制度、金融、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安排。近年来,国家有关部委出台了系列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的措施,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深圳推动科技金融的实践表明,科技金融的发展实现了科技创新成果与资本市场的无缝对接,金融创新为深圳科技创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金供给,有力推动了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带动了深圳金融产业的发展,营造了科技、金融和产业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发展环境。深圳的经验做法对广东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2.1 深化科技改革,构建有利于科技金融结合的机制

科技金融发挥作用的前提是科技成果转移和转化的自由通畅,科技成果的价值主要由市场决定,这样才能实现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源对接,推动金融资源寻找甄别流向具有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深圳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要原因在于深圳市场化国际化程度高,科技改革始终坚持市场化导向,为科技金融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机制保障。因此,要进一步深化科技改革,构建有利于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机制。

一是发挥市场在创新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着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通过引导,鼓励创新主体主动通过市场化渠道获取创新资金支持。进一步理顺和市场的关系,市场化导向的科技创新活动在研发方向、资源配置、成果评价和应用等各个环节,都要放手交给市场。改革扶持创新的方式,运用科技金融手段,推动资金更多地按照市场需求配置。二是大力发展技术市场促进技术转移。加强技术转移立法,促进科技成果转让、运用和推广等。建设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及载体,向市场提供中试转化、技术集成与运营、技术交易与投融资、信息资源与协作途径等公共服务,提高技术转移能力。建立技术成果目录和技术转移服务指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建设,健全技术经纪服务体系。三是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进科技成果处置权管理制度改革,探索试行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公开交易备案管理制度,高校和科研机构可自主对科技成果的合作实施、转让、对外投资和实施许可等事项进行审批,促进科技成果按照市场机制向企业流动。提高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科技人员及团队的比例,提高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

2.2 深化金融改革,推动金融产业创新发展

金融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发达的金融产业是支撑科技金融发展的主体力量,深圳科技金融之所以走在全国前列,与其拥有比较健全的金融体系密切相关。深圳金融业增加值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银行、证券、保险、股票市场等金融体系发展良好,先后建立了联合产权交易所、新产业技术交易所等机构,拥有全国两大交易所之一的深交所。要推动科技金融发展,必须做大做强金融产业,不断加强金融机构建设、推动金融业务创新和金融人才引进培养。一是大力发展金融机构。推动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兼并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和社会资本,增强资本实力,搞活管理运营机制。支持创投企业等金融机构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产业与金融业结合的重要平台。鼓励境内外资本发起设立股权投资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专业性保险机构、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业态。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业务和服务创新。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强化创新意识,制定新的金融、标准,开发新的金融工具与产品,开发出更多的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新产品。推动开发供应链金融、贸易融资、订

单质押等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扶持融资租赁产业发展,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

三是大力培育金融高层次人才。实施科技金融人才战略,结合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吸引国内外高端科技和金融人才。探索与发达国家及港澳台地区建立科技金融人才交流培养机制,依托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加快培育一批既懂科技又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加快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经纪人、科技保险经纪人、科技融资租赁经纪人等制度,引导规范科技金融人才发展。

2.3 强化引导激励,健全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的联动机制

科技创新不确定性强、风险较大,需要加强引导和激励,降低金融资本投入科技创新的风险。深圳专门制定了支持科技金融的组合拳,通过引导基金、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绩效奖励、保费补贴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

要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加强以科技金融为主的引导性投入,利用市场化机制引导金融资本投入科技产业。一是引导银行机构加大科技信贷。支持设立科技银行、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或组织,实行专门的客户准入标准、信贷审批和风险控制。设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金和科技贷款贴息资金,建立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银行机构加强与创业投资、证券、保险等机构的合作,创新交叉性金融产品。推动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机构发展,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大型设备、精密仪器等租赁服务。二是建立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综合运用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鼓励、规范设立和运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民间资本设立的创业资本给予补贴。

建立天使投资风险补偿制度,支持创新投资发展。三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科技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扶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鼓励已上市的科技型企业通过增发股份、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加快发展场外交易市场,重点引导和支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挂牌交易。全面推动国家级高新区进入“新三板”扩容试点,扩宽科技型企业融资。四是推动科技保险发展。综合运用资本注入、业务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创新担保方式,加快担保与创业投资的结合。建立完善担保、再担保、反担保机制,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的担保新品种。

2.4 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全面优化科技金融发展环境

完善的支撑服务体系是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重要保障,深圳通过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平台载体、完善中介服务等措施,不断优化科技金融发展环境,推动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深度融合发展。要加快转变职能,强化在提供服务、营造环境等方面的职责,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科技金融的发展涉及科技、金融、人行、证监、

保监、银监、财政、知识产权等多个部门,需要建立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协调机制,完善保障体系和监管机制,统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资源,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立科技金融服务信息数据库、科技企业信用评估系统等平台,为全面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提供信息化支撑。充分发挥各地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园区、孵化器、产业技术联盟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服务功能较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融资服务。三是要做好监测评估。建立科技金融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定期总结与评估,做好科技金融工作的跟踪分析、综合评价和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同时,要加强科技金融工作宣传,促进科技金融有关扶持落实,形成有利于科技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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