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如下:
1、省、部委、中国人民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偿;
6、士兵转业费、复员费;
7、安置费、退休费、退休工资、退休生活补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
8、各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外交代表、领事等人员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免税;
9、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和签订的协议规定的免税所得;
10、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所得。
一、工伤事故赔偿所得税如何计算
工伤事故赔偿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部委和中国人民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所谓的十种人不用交个税
省级、部委和中国人民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满足以上条件的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