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不同:税率是税额与一定数量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它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了征税的深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和基本要素。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
1.税率是一般纳税人使用的,有17%和13%、11%(营改增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500万及以上)、6%(营改增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
2.征收率是简易办法纳税时使用的,有3%(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办法计算征收),和4%(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固定资产按照4%减半交纳)、6%(小型电厂、自来水、商用混凝土等选择简易办法计算交纳)。
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综上所述,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与税率不同,征收率只是计算纳税人应纳税额的一种尺度,不能体现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收负担水平。适用征收率的货物和劳务,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二条 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