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属于专门人民。
专门人民是我国人民系统的组成部分,它和各级人民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但专门人民在我国人民系统中又具有特殊性,即专门人民是在特定部门或对特定案件设立的审判机关,而不是按行政区域设立的审判机关。
专门主要有军事、森林、海事、知识产权和金融等。专门人民是我国统一审判体系,人民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和地方各级人民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
专门与地方各级一样都是人民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和地方各级人民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专门人民是按特定的组织或特定范围的案件建立的审判机关,专门人民管辖的案件具有专门性。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
第十五条
专门人民包括军事和海事、知识产权、金融等。专门人民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