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网络的,受以下的处罚:
1、网络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般是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2、构成犯罪的,按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参与网络如果构成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将构成犯罪,以罪定罪论处。
所谓聚众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1、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综上所述,内容决定形式,反映内容性质的任何形式都属于内容所确定的概念范围之内。若网络游戏中虚拟行为的互动形式符合上述特征时,其互动形式则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为,在符合我国刑法以及司法解释关于罪构成要件的前提下,虚拟行为人构成罪。比如,在回合制游戏中,以场景内怪物种类以及个数作为判定的标准,据此确定预先赌注的归属。此类形式为现实社会传统掷色子的再现,若涉案赌资金额以及参赌人数达到法定入刑标准,应构成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