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公民一年,法人或组织六个月。仲裁裁决、债权文书、行政处罚决定未履行,对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正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拓展延伸
借贷纠纷的强制执行:如何确保债权益?
在处理借贷纠纷的强制执行过程中,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首先,会对债务人进行资产调查,确定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次,会根据债权人的申请,采取冻结、查封或扣押等措施,以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或销毁财产。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还会依法拍卖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将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同时,会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债务人按照判决或裁定的要求履行义务。通过这些措施,致力于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促进借贷纠纷的公正解决。
结语
在处理借贷纠纷的强制执行过程中,通过资产调查、冻结、查封等措施,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通过拍卖或变卖财产,偿还债权人的债务。致力于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促进借贷纠纷的公正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