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学校的教育方针,贯彻学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全民健身运动的重点,切实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依据,通过各类体育磨练青少年意志品质,培养集体主义情感,提升青少年身体素质,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新高潮。根据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出操时间
除考期以外,学期内周一至周五学院大一学生每天早上6:50——7:20出操,遇特殊天气或特殊情况下可不出操,由学生会另行通知。
二、出操人员
全系大一、大二学生应由学院至班级接地安排统一安排集中出操。
三、场地划分
1.可以在学院场地内按照班级划分场地,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早操训练。
2.以早操项目为单元划分早操场地,以学生会为主要管理单位,
对各个场地进行检查。
四、检查步骤:
1.由院学生会干部或班级干部进行本单位早操自检自查工作,按规定向院评比检查小组通报本单位出操情况,并签字确认,自查标准参照以下评分标准。
五、评分标准:
1.各班级学生出操情况评比总分为每学年100分。
2.各学生会主要负责人或班级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学生参加早操,无负责人单位每次扣0.1分。
3.各班级学生参加早操学生要队伍整齐,精神面貌良好,有秩序地集合、解散,达不到整体要求者扣0.1分。
4.各班级学生早操出勤情况占评比总分的50%,即每学年50分。如有事假、病假者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开具学院部证明,请假一周以上者必须上报校评比检查小组;无故旷操、迟到或早退情况扣分标准应按照各学院部学生早操出勤总分(即50分)缺勤率(即每学年无故旷操、迟到或早退学生人次占本单位出操学生总人数的比例)所得。
5.各班级参加早操学生出操期间要态度端正,务求达到锻炼身体的目的。在队伍中嬉戏打闹,情节严重者扣0.5分至2分。
6.每天在第二次广播体操播放前需将出操情况报告单交到检查
组,由检查组根据报告单情况进行抽查核实,不得由他人代假,严禁替操、虚报人数等情况出现,情节严重者扣0.5分至2分,并按照检查组奖惩措施进行处分。
经济管理系
二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