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培养和管理配套制度
公务员队伍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和的形象,更关系到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为了造就高素质干伍和人才队伍,必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因此,尽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显得尤为重要。而要建设一支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必须要有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作保证。
一、建立健全“三个制度”,促进新录用公务员工作能力培养一是专人帮带制度。根据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作为培养人,采取1+1、师带徒的方式,对试用期公务员进行传帮带培养。要求培养人品行端正、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能制定计划,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关心被培养人工作、生活和学习,从思想、作风和方法上进行耐心指导,引领其尽快转变工作角色,适应工作环境。同时,对不良现象和问题负有检查、教育和纠正的责任,帮助他们走好公务员的第一步。
二是学习实践制度。组织试用期公务员集中开展拓展训练,增强团队意识、磨练个人意志,相互之间能够沟通融合。同时,采取上挂和下挂的形式,安排他们到上级部门跟班学习,到基层单位实践锻炼,提高业务技能,了解生产一线情况,既熟悉上下级人员情况,又增强对实践的客观印象,减少培养周期,加快进步速度。另外,还以党校和高校为阵地,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对他们进行职业道德、
公务礼仪、保密教育、公文写作等机关常规知识的培训教育,以提高适应能力。要求每人准备一本工作日志,按要求记载每天工作情况,对取得效果和工作感悟进行分析,每月小结一次,交由分管领导审查评鉴。
三是定期回访制度。组织人事部门安排人员定期到试用期公务员所在单位走访,一方面与用人单位接触,听取建议,了解试用期公务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并提出加强和完善试用期管理的相关要求。另一方面查阅个人工作日志,与试用期公务员面对面交流,了解个人困难和所思所想,提供可能性帮助,帮助化解难题,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激发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强化竞争激励机制,推进干部公务员队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建设
1、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任用制度。一是试行职务任期(聘任)制。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通过公开选拔上来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规定任期,任期届满,领导职务自行免除。党政机关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通过公开竞争,择优上岗,明确聘期,签订聘任合同,发放聘任书,并规定聘任期间聘任合同解除的种类和情形,聘任期满后,根据聘任期内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群众测评重新聘任或实施轮岗竞聘,优则上,平则让,庸则下。二是尝试职务退职制度。参照干部管理的做法,按、省、市、县、乡各层次的不同职务,划分相应的最高任职年龄,明确一定年龄段内的公务员所任职务到达最高任职年龄而未能晋升上一级职务的,必须退职。同时,对领导干部任
期届满未能连任,中层干部聘任期满未能续任的,相应降低退职年龄,以保证公务员队伍的年轻化,实现公务员的能进能出。
2、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竞争上岗制度。一是推行与干部任用制度相配套的竞争上岗制度,一方面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与机关中层干部聘任制相衔接,使之互成体系,为竞争上岗工作提供法规依据。另一方面,逐步推进中层职位全员竞争上岗,为优秀公务员的成长铺设“快车道”。二是扩大竞争范围,积极推进公开竞争选拔机关中层领导职位办法,对综合类中层领导职位可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公开竞争选拔,对业务类中层领导职位可面向本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开竞争选拔,克服论资排辈观念,扩大选人视野,着力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三是提高竞争上岗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努力在择优的层面上有所突破,紧贴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笔试、面试命题的科学性,积极采取多形式的考试方法和现代测评技术。同时还应注重加强面试考官的选拔和培训。
3、积极推进跨部门交流制度。在坚持定期内部轮岗的基础上,努力在公务员跨部门交流工作上有突破性的进展。一是用制度来规范交流行为,明确公务员交流的范围、对象、程序及工作纪律,确定交流必须遵循的原则,做到公务员交流有章可循,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和无序性。二是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确保交流的实效性。由于跨部门交流是公务员交流工作中的难点,为此必须从实际出发,分步骤、有计划逐步推进。在交流对象上,重点抓住年轻且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公务员;在交流方向上,注重横向和纵向,适当考虑职位相近、行业
相关,并有计划选送到艰苦环境中去锻炼成长;在交流方法上可采取组织直接确定或部门申报与下达交流计划相结合的办法。同时及时跟踪管理,全面了解交流人员的思想和工作动态,以着眼于培养锻炼公务员的综合能力,增强机关活力,从而达到提升整体效能的目的。
三、确立能力与业绩为导向,完善考核机制
1、全力推**时考核制度。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在实践中感到,考核的定位不仅要体现在年度考核对公务员的综合评价和结果使用激励上,更应体现在重视平时考核所特有的及时鞭策、激励、监督功能优势的发挥上,因而,平时考核不仅是“基础”,更是考核制度功能发挥的有效载体,平时考核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有效措施,必须加大力度,全面实施。一是平时考核工作要形成制度。为了同样凸现平时考核工作的地位,必须相应明确其在考核制度中的权重,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基础的一种法定考核制度,使平时考核不是仅仅作为上级的要求,而是成为必要的制度,以确保平时考核工作的真正落实。二是考核办法要简便易行,考有成效。在考核内容上要确定目标导向,制定分级分类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岗位清楚,目标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到人;在考核标准上明确激励指向,突出能力和业绩项目要素,难易适中,宽严得当,公平合理;在考核方法上突出重点,便于操作,以月度或季度为考核时段,抓住表现突出和明显过错的行为,重在分析优劣,贯彻“以事前控制、过程控制为主,以事后控制、结果控制为辅”的管理理念,充分体现奖优罚劣的考核激励功能。三是考核结果使用要体现力度,一方面确立平
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的主体地位,与个人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另一方面与岗位工资、岗位奖金紧密挂钩,增强利益驱动力,以利于激发工作活力。
2、进一步规范年度考核制度。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是考核制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由于其功能定位各有侧重,因而在考核的方法和结果使用的体现上也应有所不同。一是从制度本身而言,年度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正确评价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因而改进和完善考核方法必须围绕“客观公正”这根主线。心理学权威亚认为:“并不是英雄的人做英雄的工作,而是他作出了英雄工作,才能成为英雄”。怎样对公务员进行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使其成为英雄,这是公务员考核的关键。一方面以平时考核为依据,平时考核资料不仅是真实和客观的,而且也是工作业绩、能力的累积,无论是数量、质量还是成效都一目了然,另一方面推进多层面考核,扩大民主范围,实施以民主测评为参考,行政领导为主导的考核办法,开展述职述廉工作,增强群众的认可度。二是从制度功能而言,年度考核的目的是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提供依据,这是考核制度功能发挥的本质体现。然而在考核结果使用中,对优秀公务员的奖励太轻,而对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理似乎太重,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达不到激励的目的。因此,对优秀公务员的奖励应立足于不仅能使优秀公务员在晋级增资和奖金等方面得到实质性的优厚待遇,而且在职务职级破格晋升、奖励度假等精神待遇方面有质的提高,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考核
激励功能。
四、探索标准化管理新模式,构建诚信约束机制
一是通过《公务员法》中的诚信立法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诚信原则,促使其以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使权利,以诚实信用的方式履行义务。二是努力搭建信用平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运作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扩大透明度,积极推行服务承诺,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真正做到公开办事、简政便民、依法行政、信守承诺。三是尝试引进ISO质量管理体系在机关管理中的应用,探索建立适合机关特点的质量管理运作模式,并逐步在部分单位试点基础上有计划整体推进。通过岗位职责、权限及相关过程的系统分析,将机关管理的工作项目、内容、标准和程序导入ISO管理体系,建立起职责明确、可控制、可预防、可改进的流程化管理新模式,以使岗位职责更加明确,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工作程序更加清晰,工作标准更加统一,队伍素质有进一步的提高,真正树立高效、规范、廉洁的新形象。四是加强诚信考核,将诚信纳入公务员考评体系,一方面做好质量管理监督及内部审核,对运作过程中的不合格事项及时批评、教育,与考核挂钩;另一方面实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将政令不通、作风不正、工作不力、形象不佳、纪律不严等行为记入公务员诚信服务档案,对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人员予以相应处罚,并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先进评定、奖励、提拔使用提供依据,努力培养一支“素质优良、清正廉洁、勤政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热情”的公务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