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宿舍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审批: TK-XZ026 版次 A/0 页码 1 1.目的:为了规范流动人员宿舍的管理,给业务人员提供一个温馨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职责 :总经办负责宿舍的管理,包括宿舍的租用、布置、设施的维护、钥匙的保管等。 3.内容:
3.1各部门流动人员尤其是业务人员,需在公司短暂停留的,可以申请由公司安排住宿。
3.2流动人员住宿需在总经办登记然后领取钥匙,即可住宿。
3.3居住期间要爱护宿舍中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及时报总经办修理。任何物品都不得带走,否则按损失罚款。
3.4住宿人员离开时,应将宿舍收拾整齐、卫生打扫干净,恢复到住宿前的状态,否则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然后将钥匙交给总经办管理人员并记录。 3.5总经办需检查宿舍状态,如有问题及时与住宿人员沟通并提出处理意见交人力资源部。
3.6总经办需定期对其进行卫生清洁,至少每月两次;并每月定期清洗被褥,保持宿舍良好的卫生情况。卫生不清洁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流动人员住宿登记表
申请住宿人员 住宿日期 领取物品 离开日期 管理人员 交接检查情况 备注(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