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职业教育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共建框架协议
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
“信息技术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共建单位:
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简称:甲方) 国富瑞(福建)信息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福建乐百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丙方) 福建省安溪陈利职业中专学校(简称: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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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的通知》(闽教职成〔2015〕33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教集团的通知》(闽教职成〔2015〕38号)的精神,甲乙丙丁四方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围绕服务“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战略,本着着友好诚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友好协商,就在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共建信息技术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根据《关于申报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的通知》(闽教职成〔2015〕33号)精神,由福建省信息技术产业园和福建乐百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牵头,围绕“十三五”我省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建设省级行业性公共实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要突出共建共享机制,面向全省信息行业及省内区域内的职业院校开放共享.
二、管理机制
成立信息技术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管理机构,下设市场合作部、实习实训部、技术服务部、技能鉴定部等具体职能部门.
基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建设内容
面向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提供学生实训、师资培训、技能竞赛、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产品生产、技术研发等多种公共服务。开展以下合作:
(一)根据就业市场需求,提供区域内职业院校的学生实习、实训、就业等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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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
(二)开发标准化专业化培训课程体系,承接区域内院校、企业的专业教师队伍和企业培训的专职培训;
(三)承担省级的行业企业技能大赛需求;
(四)承担本地区的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员工职业培训; (五)开展信息技术类方面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六)以多种形式合作办学,合作创建并共同管理教学和科研机构,建设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及学生创新创业,和企业院校合作技术研发等; (七)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合作方式和内容。 四、建设标准
参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基本标准》(闽教职成〔2017〕85号)标准。执行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条件建设,配置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实习实训装备,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实训指导师资队伍,创新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运行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职责,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的服务水平和综合效益。
1.提高设施设备水平.专业群实训基地的实训环境、设施应按照企业实际生产场景的要求建设.配足配齐与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工艺流程、设备水平同步的实训设备,达到教育部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的要求,开发专业教学仿真实训软件,满足学生基础性实训和生产性实训要求,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校企共同推进实训设施、数字化资源与信息化平台等资源建设, 促进优秀企业文化与职业院校文化互通互融。
2。加强实训队伍建设.将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作为专业群实训基地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提高实践教学教师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聘请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业务精湛的高水平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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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教学教师队伍,完善双导师制,明确双导师职责和待遇,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
3.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围绕培育工匠精神,营造职场氛围,融入企业文化,强化实践育人功能。将实践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有效融合,实现教学做一体。按照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制订实践教学大纲,加强实践教学课程教材建设。
4.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专业群实训基地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人员、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工作考核,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创新专业群实训基地运行机制,探索市场化运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综合效益。逐步建立起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特色实训基地。
五、开放共享
面向全省本行业或本区域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提供实习实训、见习跟岗、师资培训、技能竞赛、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产品生产、技术研发等多种公共服务,把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训、在岗培训、技能提升和教师实践作为重要任务。 1。公益性服务:对有关部门安排的项目提供免费服务,有关部门通过购买服务予以补偿;对承担其它学校委托的项目,可适当收取成本费用.
2。市场化服务:实行企业化运营,对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委托的项目合理收取费用,有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产品生产、技术研发等服务。
六、责任与义务 (一) 甲方:
1、协助实训基地争取相关支持;
2、协助实训基地的学员入驻产业园创业申报支持; (二) 乙方:
1、为实训基地提供所需的教室、办公场地以及教室桌椅等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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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园区的企业参与协助实训基地的人才实训、成果转化等事项; 3、协助基地学员申报在基地、园区就业、创业扶持。 (三) 丙方:
1、负责为基地提供50套高性能电脑,满足高运算实训应用;
2、围绕当下产业布局规划和适应工业园区产业发展需要,负责开发行业应用实训平台,平台子系统包括VR+行业、互联网+行业(智慧旅游、智慧餐饮、智慧酒店、智慧KTV、智慧超市、智慧房产等20多个行业)融合线上线下应用实训项目资源、供学员手操实训;
3、提供实训师资和实训项目,技术指导、优秀实践成果市场转化;
4、组建教学资源开发团队,对接行业职业标准,联合校方共同开发仿真职业教育岗前实训核心课程及教学资源,依托“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为院校项目提供持续的技术服务;
5、联合校方颁发实训结业证书。 (四) 丁方:
1、根据专业建设实训资源库及管理展示平台,用于实训学员实训成果展示; 2、组织学员及导师到基地参与见习、跟岗、顶岗等实习实训;
3、根据不同专业负责提供实训专业器材设备,及教室、办公场地的相关的耗材、物耗、水电物业等基本费用;
4、在校内搭建信息技术应用实训成果展示展厅; 5、联合企业颁发实训结业证书。 七、
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五年,自2018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届满,如果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合同期限自动顺延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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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类推。 八、
合同的解除与延续
1.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方可解除。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九、
其它
1.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共同协商处理或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协议内容的修订或变更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下续签署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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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页
甲方: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管委会(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国富瑞(福建)信息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福建乐百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丁方:福建省安溪陈利职业中专学校(盖章) 丁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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