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单位厨房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符合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要求等)。
二、餐厅内桌、椅、台案等应保持清洁。
三、废弃物随时产生随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四、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五、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处理。
六、污水和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 七、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八、餐饮服务单位内外环境应定期杀虫灭害。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时,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九、厨房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