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强制执行的程序为:
1、执行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2、收到申请的人民,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准备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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