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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意外死亡后可以领哪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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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在职员工死亡后,其家属可以领取的钱有:其直系家属可以 继承 死亡职工的 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余额本息,同时如果死亡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那么其家属可以领取到丧葬补助金和 抚恤金 ,另外医疗抄保险卡余额也由 社保 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家属。 根据我国《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五条规定:基本 养老金 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 工资 、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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