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罪共犯的法律规定、认定和量刑标准。共同犯罪需具备共同故意和行为,挪用款的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构成共犯。量刑视情节轻重,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挪用款用于救灾等公益事业的,将被从重处罚。
法律分析
一、挪用罪共犯的法律规定
1、《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挪用罪共犯的认定
《刑法》没有明确规定挪用款的使用人在什么情况下构成挪用罪的共犯。最高人民1998年发布的《解释》第明确规定:“挪用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简单来讲,成立挪用罪的共犯,必须具备挪用的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构成挪用罪的共犯。挪用人和使用人之外的第三人,在双方之间积极撮合,介绍并参与挪用的,也应以挪用罪的共犯论处。
三、挪用罪共犯的量刑标准
挪用罪共同犯罪的量刑: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拓展延伸
共犯在挪用罪认定中的重要性与影响
共犯在挪用罪认定中的重要性与影响是不可忽视的。挪用罪通常指的是个人或组织非法占有、使用或转移公共财产,而共犯则是指与主犯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在挪用罪认定中,共犯的存在对于刑事责任的确定和量刑有着重要影响。
首先,共犯的存在可以加重主犯的犯罪责任。共犯的参与表明犯罪行为的策划和实施并非个体行为,而是多人合谋的结果。这意味着主犯的犯罪动机和犯罪手段可能更加恶劣,从而应当承担更重的刑事责任。
其次,共犯的存在可以影响刑罚的量刑。法庭在判决时会考虑共犯的具体角色和参与程度。如果共犯在犯罪中起到重要作用或者具有更大的犯罪责任,那么主犯和共犯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此外,共犯的存在也可以对证据收集和审判过程产生影响。共犯的供述或证词可能成为定罪的关键证据,同时也会影响其他共犯的辩护策略。因此,在挪用罪的认定中,要充分考虑共犯的作用和影响,确保判决的公正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共犯在挪用罪认定中的重要性与影响不可忽视。它不仅可以加重主犯的犯罪责任,影响刑罚的量刑,还可以对证据收集和审判过程产生影响。因此,在处理挪用罪案件时,必须充分考虑共犯的存在和作用,确保判决的公正和准确性。
结语
挪用罪共犯的认定对于刑事责任的确定和量刑具有重要影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挪用罪的共犯必须具备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共犯的参与不仅可以加重主犯的犯罪责任,还会影响刑罚的量刑。同时,共犯的供述或证词也可能成为定罪的关键证据,影响其他共犯的辩护策略。因此,在处理挪用罪案件时,必须充分考虑共犯的存在和作用,以确保判决的公正和准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一十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令第95号)同时废止。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七条 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