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约定3分利息一般不合法。根据最高规定,借贷利率不能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虚假意思表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益等。合同超越经营范围的效力需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没有规定的则适用民法典其他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一、民间借贷约定3分利息受法律保护吗?
民间借贷月息3分,一般是不合法的。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的,超过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未超过的,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合同无效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注:民法典合同编)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结语
民间借贷中,约定的月息3分一般是不合法的。根据最高人民的规定,借贷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该比例,超过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只有未超过的利率才受法律保护。此外,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虚假、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根据合同编和相关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如果合同效力没有明确规定,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