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女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女方是否同意。
3、根据以上分析,判决离婚是以是否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依据,而不是以起诉离婚的次数为根据。若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离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