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贫困户享受以下:
1 、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保障等,旨在解决贫困户的基本生活需求;
2 、发展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产业,提高贫困户的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
3 、贫困家庭提供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资助和保障,提高贫困家庭子女的受教育程度和就业能力;
4 、贫困家庭提供医疗救助和保障,提高贫困家庭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5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旨在提供贫困家庭的社会保障和福利。
贫困户申请流程如下:
1 、贫困户提出申请;
2 、组织入户信息采集;
3 、提出贫困户名单上报村两委;
4 、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对提出的名单进行民主评议,核实有关情况后,确定该村初选名单,进行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
5 、乡镇对各村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扶贫办同意进行公告;
6 、根据贫困户申请情况,由各乡镇提出贫困村申请名单报市扶贫办审核;
7 、同时组织开展贫困户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
8 、经市扶贫办审核通过,进行公告,无异议后,确定为贫困户。
综上所述,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事处或者镇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事处或者镇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低保资金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专项资金,包括城乡低保金和城乡低保对象价格补贴、节日补贴等临时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资金。
第十二条
城乡低保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户。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以低保家庭为单位为其在代理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乡低保对象收取账户管理费用;实行涉农资金“一卡(折)通”的地方,应当将农村低保资金纳入“一卡(折)通”,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