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既遂的惩罚有: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一、非法占用林地司法解释是什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亩以上;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四十亩以上;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六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十亩以上或者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达到二十亩以上毁坏。
二、中国刑法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怎么量刑
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构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行为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指以下情形: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