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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累犯与一般累犯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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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特殊累犯与一般累犯的区别如下:1、一般累犯要求前者与后者均为故意犯罪。特别累犯要求罪犯在犯罪前后所犯的罪行必须是危害罪、恐怖主义活动罪、性质的有组织犯罪;2、一般累犯要求对共同累犯的前罪和后罪都必须处以有期徒刑以上。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应当计入前款的刑罚。危害、恐怖活动和三合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的累犯,不受是否处以有期徒刑或者以上有期徒刑的;3、一般累犯的后续犯罪行为时间,必须在前一罪行的刑罚执行后五年内或者赦免后。危害的累犯,不论在何时犯危害罪、恐怖活动罪或者性质的有组织犯罪,都构成累犯,不受五年有期徒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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