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幼女的,可以处四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恶劣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如强奸妇女或者未满周岁的女童,情节恶劣的;强奸三人;当众强奸妇女;两人以上结伙强奸妇女;严重强奸被害人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