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在在章的时候没有盖清楚可不可以在重新盖一个啊?
不可以的。需要作废重开或者冲红。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以及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或者未加盖专用章的;(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的数据的;(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的数据的;(四)拆本使用的;(五)扩大使用范围的;(六)以其他凭证代替使用的;(七)跨规定区域开具的;(八)未按照规定缴销的;(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冲红受理审核要求:1,收付款双方都未入账的冲红处理。收款方应将需冲红收回,并在各联上加盖“作废”字样后,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2,收付款双方都已入账的冲红处理。付款方凭其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冲红证明”,到收款方办理冲红手续。收款方凭付款方“冲红证明”,按冲红金额开具红字或负数后,再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同时,收款方应将“冲红证明”粘贴在红字或负数第一联(存根联)后,以备核查。3,付款方已入账,收款方未入账的冲红处理。付款方凭其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冲红证明”,同上2。同时,收款方应将冲红第三联(记账联)与“冲红证明”一起粘贴在红字或负数第三联(记账联)后,以备核查。4,收款方已入账,付款方未入账的冲红处理。收款方应将需冲红收回,并按冲红金额开具红字或负数后,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同时,收款方应将冲红第二联(联)粘贴在红字或负数第二联(联)后,以备核查。综上所述,专用在在章的时候没有盖清楚不可以在重新盖一个,对此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