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以下情况可请求赔偿: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离婚时,下列情形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都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无论以何种名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均应纳入此处所称同居之列。
3、实施家庭暴力。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并导致离婚,则行为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严重侵犯,夫妻一方有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虐待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