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男方坐牢女方诉讼离婚需要以下手续:
1、向女方住所地起诉,住所地是指女方户籍所在地;
2、女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女方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3、如果男子已被监禁一年以上,则应向该男子被监禁所在地提起诉讼;
4、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并向提交原被告身份信息材料、起诉状、证明双方符合离婚的证据等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