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机关传唤后不一定会拘留。传唤是机关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通知法律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措施。被传唤到案后,调查结果违法或者犯罪事实属实的,机关将予以拘留。经查无违法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明显不足的,机关必须立即释放。机关传唤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