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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算账和发薪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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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同老板不给钱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拨打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电话,同时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没有合同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要求支付应得的工资数额。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上司一直拖欠工资,没有拖欠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打欠条的证据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没有证据,只需要举证证明其已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已支付工资,就应当认定未支付工资的事实并支持劳动者的主张。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当时没有签合同给老板工作,也没有给钱

在工地干活没签合同不给钱的解决方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不给钱的单位需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向人民提起劳动诉讼。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欠薪不给,人间蒸发,电话不接微信也不回。

被拖欠工资的举报电话是12333,这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电话。被拖欠工资的话最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请当地的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尽量达成和解协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进行调解,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当地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然后再想办法仲裁,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工资拖欠三十天是违法的。根据相关规定,工资的支付方式是按月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月支付的,属于违法,按月支付的工资包含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和其他提成应得。如用人单位实在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足等原因,暂时无法按时给员工支付工资,经与所有工人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我已经辞职了。我还有押金在哪里?老板不给我退款,有钱也不给我现金。有什么办法回来吗?

法律分析:辞职后押金可以退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收取劳动者的财物(押金),若存在收取押金的,用人单位应当退还给劳动者。拒不退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老板差我工资和休息,休息也不让休,也不给

上班了老板不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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