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人是指依法批准征用或者占用集体土地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用地单位。这里有必要注意的是,在现实实践中,拆迁人往往不会亲自进行拆迁,而是委托有拆迁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2、被拆迁人是指对被拆除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
前集体土地违章扩建房屋拆迁是否有补偿
法律咨询解答
集体土地违章扩建的房屋拆迁时是没有补偿的。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对被拆除房屋面积如何去认定
法律咨询解答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对被拆除房屋面积的认定: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建房批准文件上记载的面积为准。发布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进行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对被拆除房屋面积应当如何认定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用土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咨询解答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
1、应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对村民的房屋进行补偿;
2、可采取安排宅基地创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补偿;
3、应对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要看当地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