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报是一种纳税行为,所得税属于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因此,所得税季度申报4次,年终汇算清缴时还要申报一次。
审报在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定义。
法律依据:《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营业额的计算,应当考虑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具体办法由反垄断执法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