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立案后抓不到犯罪嫌疑人的,机关一般会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刑事侦察的特殊手段;
2、启动技术侦察手段;
3、启动警方与社会资源的联动,公开发布A级或B级通缉令;
4、启动警方协作与联动,在系统内部发协查与通缉通报。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机关或者人民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