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党支部:
经县直机关党工委20xx年第五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以下党支部和委员补选结果的请示,现予以批复:
任县政协办党支部副兼组织委员;
任县政协办党支部纪检委员;
任县政协办党支部文体委员
任团县委党支部;
任团县委党支部副。
任县环保局党支部。
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支部宣传委员。
同时,免去上述前任党支部及委员的职务。
X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X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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