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开
虚开专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专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行为。
虚开普通,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普通用于企业虚列成本,造成利润减少,少缴企业所得税。
二、新刑法对虚开规定是怎样的?
虚开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罪名,我国《刑法》规定了虚开普通的定罪与量刑,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以外的其他是指除了专用和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以外的普通。
其次,根据最高检《立案追诉标准(二)的补充规定》第二条规定“虚开刑法205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虚开100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5年内因虚开行为收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虚开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虚开罪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等行为。虚开罪的设立是为了保护我国的管理制度,不以行为人牟利为目的,可以是为了手续费,也可以通过虚开少报收入,偷税、骗税,甚至是用于非法经营、贪污贿赂、侵占等违法行为。因此任何虚开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犯罪行为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